安溪县委编办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县委编办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编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县委编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细则》、《县委编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以及《县委编办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配套措施,结合本办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工作人员与政府支出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五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 日起至2009年12 月31日止。 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中共安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 1号,邮编:362400 ,电话:23236010,电子邮 箱:axzlq@163.com)。 一、概述 县委编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在县委编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的,本办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认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不断完善《县委编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县委编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细则》、《县委编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以及《县委编办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本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我办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 200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信息12条,占38 %;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信息10条,占3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信息3条,占9%;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7条,占22%。 (二)公开形式 1、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 2、公共查阅点; 3、机构编制网络。 三、工作人员与政府支出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办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为3人,全部为兼职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因单位办公经费紧张,无法投入增置电脑、扫描仪等相关设备。 四、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没有复印机、扫描仪,电脑等设备陈旧老化,不能适应信息公开工作需要。 (二)建议县政府财政部门能拔出专项资金用于各单位增置电脑、扫描仪、复印机等专用设备,以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五、附表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表 中共安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0年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