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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能够享受哪些免费的服务?
1.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从出生到满6周岁,宝宝可以享受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提供的13次免费健康检查和指导服务,这有助于动态监测宝宝的生长发育状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处理,促进宝宝健康成长。主要包括:(1)新生儿访视;(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3)婴幼儿健康管理;(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2. 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宝宝应按照免疫程序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合格预防接种单位进行预防接种,提高抵抗传染性疾病的能力。
希望爸爸妈妈们按时带宝宝接受儿童保健和预防接种服务,遇到问题及时去医疗保健机构咨询。
为了宝宝的健康成长,努力吧!
来源:福建卫生健康公众服务平台[查看详情] -
一对夫妻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以前,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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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几个孩子?依法收养的子女和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是否合并计算?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条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依法收养的子女和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并计算。[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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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在法院办理离婚后还需要在民政婚姻窗口办理吗?
在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的,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依法解除,当事人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也不能为已经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再办理离婚登记。[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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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登记】收养人基本条件
双方年满30周岁;身体健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需提供合法收入证明);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具体可查看不同收养情形的要求)。[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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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登记】收养人基本条件
双方年满30周岁;身体健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需提供合法收入证明);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具体可查看不同收养情形的要求)。[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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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登记】收养登记(内地居民)受理范围
根据被收养人情形,受理情况不同: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即儿童福利院等)抚养的弃婴、儿童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记。 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5.收养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 6.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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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登记】收养登记(内地居民)受理范围
根据被收养人情形,受理情况不同: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即儿童福利院等)抚养的弃婴、儿童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记。 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5.收养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 6.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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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未成年子女登记】收养登记(内地居民)受理范围
根据被收养人情形,受理情况不同: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即儿童福利院等)抚养的弃婴、儿童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记。 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5.收养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 6.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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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登记】收养登记(内地居民)受理范围
根据被收养人情形,受理情况不同: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即儿童福利院等)抚养的弃婴、儿童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记。 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5.收养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 6.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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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登记】身体健康证明
收养人双方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证明至少应包括未患有常见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无精神障碍的诊断证明。[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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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夫妻双方未达成协议的可以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吗?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不能与对方达成离婚协议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