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陈莲只)
时间:2021-10-18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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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陈莲只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凤城镇东岳区原政府宿舍4号楼103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证书号码为:安房权证凤城字第13185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莲只(许菊端代)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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