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李建才)
时间:2023-06-02 15:13 浏览量:

  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先父李建才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金谷镇云美村6组振安居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证书号码为:安集建(1996)第071116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建才(李志坚代)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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