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19-04-01 15:48 浏览量: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农业普法宣传,以宪法、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土地承包、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渔业管理、畜牧兽医管理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农村干部群众和涉农生产经营者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重点领域的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一、重点宣传普及法律法规      
序号 责任单位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活动方式 实施时间
1  政策法规股   《行政许可法》、《宪法》 农业系统领导干部职工、企业和农民群众 进行普法专题讲座;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普法宣传;利用“12.4”全国宪法日进行系统普法宣传 全年
2 机关党组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农业系统领导干部职工 利用“三会一课”、专题讲座、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全年
3 农业技术推广站 《农业技术推广法》 农业系统领导干部职工、农民群众 结合下乡开展工作时机进行普法宣传;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普法宣传;利用宣传车广播、发放宣传单等进行普法宣传 全年
4 农茶果渔执法大队 《兽药管理条例》及《农药管理条例》 农业系统领导干部职工、企业和农民群众 通过举办农资打假和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农资经营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培训、召开座谈会;印发宣传单张、印制宣传板、横幅等资料;微信、农业信息网媒体等方式 全年
5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 农业系统领导干部职工、企业和农民群众 召开座谈会;印发宣传单张、印制宣传板、横幅等资料;微信、农业信息网媒体等方式。 全年
6 农村环保能源站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农业系统领导干部职工、农民群众 结合下乡开展工作时机进行普法宣传;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普法宣传;利用宣传车广播、发放宣传单等进行普法宣传 全年
7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   结合下乡开展工作时机进行普法宣传;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普法宣传;利用宣传车广播、发放宣传单等进行普法宣传 全年
8 水产技术推广站 《渔业法》 农业系统领导干部职工、企业和农民群众 结合下乡开展工作时机进行普法宣传;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普法宣传;利用宣传车广播、发放宣传单等进行普法宣传 全年
  畜牧站 《畜牧法》 农业系统领导干部职工、企业和农民群众 结合下乡开展工作时机进行普法宣传;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普法宣传;利用宣传车广播、发放宣传单等进行普法宣传 全年
9 动物卫生监督所 《动物防疫法》 农业系统领导干部职工、企业和农民群众 结合下乡开展工作时机进行普法宣传;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普法宣传;利用宣传车广播、发放宣传单等进行普法宣传 全年
10 种子站 《种子法》 农业系统领导干部职工、企业和农民群众 结合下乡开展工作时机进行普法宣传;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普法宣传;利用宣传车广播、发放宣传单等进行普法宣传 全年
11 植保植检站 《植物检疫条例》、《福建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农业系统领导干部职工、企业和农民群众 结合下乡开展工作时机进行普法宣传;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普法宣传;利用宣传车广播、发放宣传单等进行普法宣传 全年
二、机关内部学法活动      
  责任单位 开展学法活动 普法对象 活动方式 实施时间
1 机关党组 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活动2次 党组中心组成员 采取集中学法和自学相结合 全年
2 政策法规股   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干部学法活动 农业系统领导干部职工 “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全年
3 政策法规股   组织每月开展学法学习 农业系统领导干部职工 采取集中学法和自学相结合 全年
三、执法(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      
1 责任单位 开展普法活动 普法对象 活动方式 实施时间
2 农茶果渔执法大队 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农业系统领导干部职工、企业和农民群众 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
四、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      
  责任单位 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 普法对象 活动方式 实施时间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联合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 农业系统领导干部职工、企业和农民群众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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