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有关股(站、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开展全省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市农业农村局的统一部署下,决定即日起至11月在全县组织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吃肉安全等百姓关切问题,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不符合设立条件、不开展肉品品质检验等问题,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屠宰环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清理整顿。全面排查生猪屠宰企业基本情况,所有信息纳入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对于不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以及生猪定点屠宰证的生猪屠宰企业一律予以关停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条件的提请设区市政府予以关闭,取消定点屠宰资格,压减生猪屠宰企业数量。
(二)开展生猪屠宰企业监督检查。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肉品品质检验人员配备及肉品品质检验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屠宰企业严格执行猪肉产品“两章两证”出厂制度,确保出场猪肉产品全部加施检验、检疫合格印章,附具检验、检疫合格证书。
(三)加大对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重点时间、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出重拳、用重典,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切实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四)强化肉品质量安全培训。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及质量安全把关操作培训。督促企业按照屠宰操作规程和品质检验要求,做好待宰静养、宰前检查、同步检验等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屠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向群众宣传购买猪肉产品需查看“两章两证”及相关注意事项,培养安全消费意识。
(五)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对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杜绝“屡罚屡犯”,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三、进度安排
10月10日前,制定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部署全县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
10月14日前,省级将组织对生猪屠宰企业开展暗查暗访,发现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配合农业农村部开展落实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制度“回头看”。
10月17日前,全面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清理整顿。
10月20日前,组织对辖区内生猪屠宰企业等开展培训指导,重点培训规范经营要求、质量安全规定等内容。
10月25日前,指导各屠宰企业100%按要求派驻官方兽医,100%开展非洲猪瘟检测。
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按照省、市食安办统一部署安排,适时开展督导检查。要针对排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和查处力度,关闭一批证照不全的生猪屠宰场(点)。
11月中旬前,组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1月中下旬,总结梳理专项整治期间解决的突出问题,建立的制度机制,取得的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由县畜禽屠宰监督管理站负责生猪屠宰行政执法和行业管理,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生猪屠宰检疫工作和驻场官方兽医管理工作。各有关股(站、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本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具体经办单位和联络员。要加大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治、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营造良好氛围。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媒体、多渠道,及时报道整治工作措施、工作进展、典型案例,扩大整治声势,展现整治成效。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每月8日和23日前向上级农业部门报送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展情况、投诉举报情况、问题发现查处情况、典型案例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1);10月11日前报送阶段性总结,11月11日前报送总结报告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和畜牧兽医科。
县畜禽屠宰监督管理站 联系人:黄艺斌,电话:68792205,邮箱:axxtzz@163.com
附件:1.2019年 月 日至 月 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情况统计表
2.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县级联络员名单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10日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印发
附件1
2019年 月 日至 月 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填报时间:2019年 月 日
专项行动 |
检查生产经营主体(家次) |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
查处问题(起) |
销毁问题农产品数量(吨) |
涉及金额(万元) |
责令整改(起) |
取缔无证照企业(家) |
行政执法案件数(个) |
移送司法案件数(个) |
吊销证照企业(家) |
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条) |
根据举报查处问题(个) |
指导培训(场次) |
指导培训(人次) |
生猪屠宰专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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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送数据为整治开始时至每次报送截止日期的累计数据。
分管领导: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县级联络员名单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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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9月30日前传真至22376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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