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6-18 17:16
浏览量: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19〕73号)文件精神,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主动申报,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县农业农村局1份、 县财政局1份、市农业农村局1份、省农业农村厅2份),并提供申报材料电子文档,于2019年7月1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813室),逾期视同放弃。
联系人:黄晓杰,68792213
附件1:《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19〕73号)
附件2: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