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来源 :泉州文明网
时间:2019-08-08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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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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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证明名称 |
证明用途 |
设定依据 |
实施基本情况 |
行使层级 |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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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
效力层级 |
索要单位 |
开具单位 |
省部级 |
市级 |
县级 |
乡级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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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障碍改造证明 | 申请补助 | 2017年安溪县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升级项目实施方案(安残联[2017]30号)第六条报送的材料B项 贫困残疾人身份证、残疾人证、改造票据等复印件各1份 | 地方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 县残联 | 个人及机构 | √ | (1)免提供《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公示有异议需复查的另行查阅);(2)地面平整、坡化、房门改造、盲道铺设、厨房低位灶台、卧室或卫生间等安装扶手、卫生间安装座便器等改造票据提供税票或普通票据佐证即可(价格超500元的坐便器、整体灶台、热水器等整件家用器具仍需提供法定正式发票)。 | |||
2 |
白内障补助证明 | 申请补助 | 安溪县残联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补助的通知(安残联[2017]23号)第三条因病、因灾致贫的,须有书面说明并经村、居委会盖章确认 | 地方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 县残联 | 村(社区) | √ | 经办人签证后,不需要再提供经村、居委会盖章确认的书面说明 | |||
3 |
身份证明材料 | 自然保护区内乡村建设审核 | 关于调整县直部门权责清单事项的通知(安审改办〔2018〕10号) 公共服务事项5- 保护区内的乡村建设审核- 《福建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保护区管理机构在保护区构建筑设施的,按其主管的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保护区内的乡村建设,应当经保护区管理机构同意后,方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地方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 安溪云中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 当地公安机关 | √ | 一、单位或个提交申请材料: 1、自然保护区内乡村建设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建设区域红线图 5、拟建机构或设施的规划或工程设计文件 二、窗口收件 保护区管理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用地现场查验,现场踏勘时限为3个工作日 三、保护区管理处在现场查验结束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 四、作出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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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身份证明材料 | 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 建设项目 |
关于调整县直部门权责清单事项的通知(安审改办〔2018〕10号) 公共服务事项6 - 在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项目审核- 《福建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保护区界外延至第一重山内为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在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筹建建设项目时,应征得保护区管理机构同意后方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 禁止在保护区上游的水体排放污染物。 |
地方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 安溪云中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 当地公安机关 | √ | 一、单位或个提交申请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建设项目申请表; 3.建设区域红线图 4.建设项目的规划或工程设计文件; 5.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的评价报告,包括减轻影响、生态恢复措施。 二、窗口收件 保护区管理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用地现场查验,现场踏勘时限为3个工作日 三、保护区管理处在现场查验结束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 四、作出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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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证明 | 林业自然保护区内村民因生产需要雇佣外来劳动力审批 | 关于调整县直部门权责清单事项的通知(安审改办〔2018〕10号) 公共服务事项4-林业自然保护区内村民因生产需要雇佣外来劳动力审批- 《福建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保护区内的村民,因生产需要雇佣外来劳动力的,应事先征得保护区管理机构同意。 |
地方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 安溪云中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 村(居) | √ | 一、个人申请 提交申请材料: 1.雇佣外来劳动力申请; 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雇佣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窗口收件 三、保护区管理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决定 四、作出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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