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
时间:2019-12-08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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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几天我县天气晴好,无有效降水,森林火险持续升高,较易发生森林火灾,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安溪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19年12月8日起至12月15日止,在全县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禁携带火种上山入林,违者将依法依规严厉处罚。
特此通告!
安溪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8日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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