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官桥镇2019年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2-14 16:39 浏览量:

 

 

 

 

 

 

 

官政办〔20193

 

 

 官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官桥镇2019

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

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安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溪县2019年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安生委20191)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官桥镇人民政府决定即日起至3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将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官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8日

 

 

 

 

 

 

 

 

 

 

 

 

 

 

 

 

官桥镇2019年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

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

 

一、攻坚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1229日省政府、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11.4”泉港碳九泄漏事故、“12.29”龙岩永定煤炭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意识,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在全镇范围内持续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全镇重大风险点加强安全管控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零容忍”,确保隐患动态“清零”,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9331日。

三、排查整治重点

要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

(一)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要扎实抓好春运工作,加强客车、公交车、校车、危化品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监管,加大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路段执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和危险品车辆异地挂靠、挂而不管以及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镇道安办、镇交警中队、镇教委、镇渣土办、镇交管站)。

(二)推进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要针对冬季夜间亡人火灾多发的实际,加强对辖区内的宾馆、福利院、廉租房和“三合一”等高风险场所的夜间“错时制”检查,坚决纠治堵塞通道出口、违章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充电等动态隐患。要抓紧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和文物建筑综合治理,突出重大活动、节假日等重要节点的火灾防控,强化大型活动人流监测疏导(责任单位:镇消防办公室、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三)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罐区开展“拉网式”整治,强化重大危险源等关键部位和动火等特殊作业环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岁末年初抢工期、赶进度、超负荷生产行为,严防火灾、爆炸、中毒事故(责任单位:镇安办、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建筑施工工程、公路建设工程、水利建设工程,以及玻璃幕墙、危旧房屋等进行安全检查,严查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架、盾构施工、大跨度建筑以及施工机械的安全备案、安装拆卸、检测验收、安全操作等关键施工环节,严查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及“以包代管”行为等(责任单位:镇住建办、镇交管站、镇水利站、行政执法分局)。

(五)推进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岁末年初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经营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等安全监管工作。强化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责任单位:镇安办、派出所、镇供销社)。

(六)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所有车站、大型城市综合体、商贸流通和商贸服务企业、旅游景点、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查巡逻检查、守卫防护、事故隐患和问题排查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严查火车站是否落实安检制度,长途汽车站是否实行进出站双向安检制度,旅游景点、宗教活动场所、文体活动场所等是否建立人流量监测预警机制,学校的校舍、实验室、机房、食堂、校车等是否达到安全要求,大型群众性活动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制定安保方案和预案,商贸流通和商贸服务企业、占路经营的市场在防火、防人员踩踏、燃气液化气使用和交通安全方面是否存在隐患等(责任单位:镇消防办公室、镇交管站、镇文体服务中心、镇教委、镇民政办、派出所、镇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镇卫计办、行政执法分局)。

(七)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进行排查检查和整治,严查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持过期证件、持假证作业等行为(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八)推进工商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涉氨制冷企业制冷系统、快速冻结装置和液氨储罐等安全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制度落实等情况;动火等高危作业以及检维修和外围施工队伍管理情况;涉爆粉尘企业的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扫等安全情况,进行排查检查和整治。对商贸流通和商贸服务企业、占道经营场所防火、防人员踩踏、燃气液化气使用安全和交通安全情况,进行排查检查和整治(责任单位:镇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镇安监办、行政执法分局、镇供电所)。

(九)推进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村、林区单位、企业以及森林经营者森林防火责任是否落实;查林区电力线路、油库、重要军事设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居民点等森林防火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查镇消防物资贮备是否落实;查基层干部、消防队伍有否进行培训;查村护林员队伍是否健全、是否到岗履职(责任单位:镇林业站)。

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要在原有方案的基础上,要根据“春季攻坚行动”要求进一步充实完善;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工商贸行业、森林防火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要制定细化专项方案;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根据“春季攻坚行动”大排查大整治要求,制定细化专项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细化各项任务目标,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其中,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由镇道安办牵头负责;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镇消防办公室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以及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镇安办牵头负责;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镇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镇住建办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负责;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镇林业站牵头负责其他各相关职责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承担职责具体推动,各村(社区)要负责组织抓好具体落实,切实形成镇村合力、部门互动机制,确保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执法。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春季攻坚行动”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真查、严管、深督,重点对2018年以来各类检查、巡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未“清零”,未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未上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以及被列为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黑名单的企业,开展严格的执法检查。对自查自纠走过场、该排查的隐患和问题未能自查整改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一律依法顶格处罚;要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认真填写重大隐患排查汇总表,确保重大隐患底数清、整改情况明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组织报道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先进典型和经验,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组织辖区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承诺书(详见附件1),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每月至少报送2条工作亮点和做法,1个典型案例。大整治活动期间,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隐患点,官桥镇将在主流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至少1次。

(四)严格考核评比。镇安委会制定了《2019年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考评细则》(详见附件4-5),对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成绩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总分的30%,并将考评结果上报镇党委政府,对考评结果为“好”的村(社区)和单位将在安全生产季度会上进行通报表扬,对考评为“差”的村(社区)和单位将在安全生产季度会上进行原因说明。此外,镇安办还将根据各单位各部门上报的隐患点整治情况,及时组织现场抽查,对抽查发现未落实整改要求的,或排查整治走过场的,将及时进行通报并在考评中进行扣分。

(五)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开展不力、安全生产事故不降反升的村(社区)和行业,镇安委会将进行预警通报;连续被通报两次的,将对该村(社区)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连续被约谈两次以上的,要严肃责任追究。对春季攻坚行动期间发生一次死亡两人的事故以及“三合一”火灾或生产性亡人火灾、涉及危险化学品亡人事故的,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严肃问责。

(六)做好统计报送。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工作,请于2019110日前将活动方案报送镇安办,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及统计报表(详见附件3)报送镇安办,201932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重大隐患排查汇总表(详见附件2)、统计报表(详见附件3)报送镇安办;镇直各牵头整治单位请于2019325日前将对各行业专项整治活动考评得分及排名情况报送镇安办。

联系人:苏美兰,联系电话:23339196,邮箱:1779337136@qq.com 

 

 


附件1

 

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承诺书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已经收到。按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要求,本企业(单位)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并完成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自查自改工作。大整治活动期间,本企业(单位)检查    项目,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其中重大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 ,并按照要求建立相关台账。若有不实之处,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企业(单位):

 

                  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

 

                                   2019    

 

 

附件2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汇总表

 

序号

所属行业

企业名称

重大隐患情况

挂牌督办文号

是否整改

摘牌文号

发现类别

1

 

 

 

 

 

 

 

2

 

 

 

 

 

 

 

3

 

 

 

 

 

 

 

4

 

 

 

 

 

 

 

5

 

 

 

 

 

 

 

6

 

 

 

 

 

 

 

7

 

 

 

 

 

 

 

8

 

 

 

 

 

 

 

 

 

 

 

 

 

 

备注:1、所属行业领域: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烟花

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其他;

2、发现类别:企业自查、部门监督检查。

 

 


附件3

2019年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生产经营单位总数

政府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情况

企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情况

执法检查情况

 

督查检查情况

排查发现隐患数(问题)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

(问题)

排查发现隐患数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

限期整改

停产

停业

整改

取缔关闭

 

罚款

其他行政处罚

组织督查检查组

参加

人员

检查单位和场所

总数

一般隐患

重大

隐患

总数

一般

隐患

重大

隐患

总数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总数

一般隐患

重大

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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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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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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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9         


附件4

2019年官桥镇村级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考评细则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考核要求

备注

一、基础工作(15分)

监管执法方面(5分)

3

有将未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未上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以及被列为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黑名单的企业作为执法检查重点,列出执法检查企业名单的,得1分,有行政执法处罚得2分。

以上交材料或督查为准。

2

有对2018年以来各类检查、巡查发现事故隐患开展“清零”行动的,得2分。

以上交材料或督查为准。

宣传报道方面(5分)

1

每月按时上报工作亮点和做法的,得1分。

以镇安办统计为准。

2

每月按时上报典型案例的,得2分。

以镇安办统计为准。

2

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隐患点,大整治活动期间,在主流媒体上公开曝光的,得2分。

以上交材料或督查为准。

统计报送方面(5分)

2

按时上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汇总表》,得2分。

以镇安办统计为准。

3

每月按时上报“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活动总结的,得3分。

以镇安办统计为准。

二、整治成效(75分)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15分)

15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考核得分*15%

由镇道安办牵头考评,采用百分制进行打分,并对各村进行排名。

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15分)

15

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考核得分*15%

由镇消防办公室牵头考评,采用百分制进行打分,并对各村进行排名。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15分)

15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考核得分*15%

由镇安办牵头考评,采用百分制进行打分,并对各村进行排名。

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3分)

3

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考核得分*3%

由镇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考评,采用百分制进行打分,并对各进行排名。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3分)

3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考核得分*3%

由镇住建办牵头考评,采用百分制进行打分,并对各进行排名。

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3分)

3

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考核得分*3%

由镇安办牵头考评,采用百分制进行打分,并对各村进行排名。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3分)

3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考核得分*3%

由镇消防办公室牵头考评,采用百分制进行打分,并对各村进行排名。

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3分)

3

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考核得分*3%

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考评,采用百分制进行打分,并对各村进行排名。

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行动(3分)

3

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考核得分*3%

由镇林业站牵头考评,采用百分制进行打分,并对各村进行排名。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得分(8分)

8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第一季度考评得分*8%

由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自动生成。

一季度生产安全事故指标(10分)

10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与2018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的超20%,得10分,超10%的,得8分,下降的,得5分。上升、持平不得分。

以镇安办统计为准。

重大隐患整治

10分)

10

整治期间,有发现重大隐患,并进行挂牌督办,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的,每个重大隐患销号完后加2分,总分不超过10分。

以整改销号,并上报镇安办统计为准。

三、加分项(10分)

事故指标

20

整治期间,发生一起死亡2人的一般事故,扣10分;发生1起(含1起)较大以上事故的,扣20分。

以镇安办统计为准。

四、扣分项

通报情况

5

整治期间被镇安办通报批评的,扣5分。

以镇安办统计为准。

约谈情况

10

整治期间被镇安办约谈的,扣10分。

以镇安办统计为准。

抽查情况

5

抽查发现有1处隐患问题未整改到位,未“清零”的扣5分。

以镇安办统计为准。

抽查情况

5

抽查发现有1处隐患问题未整改到位,未“清零”的扣5分。

以镇安办统计为准。

 

 

附件5

2019年官桥镇镇直部门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考评细则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考核要求

备注

一、基础分(100分)

细化方案方面

7分)

4

1.细化方案,得3分,转发不得分,照搬照抄不得分。

2.活动方案纸质版上报县安办,得1分。

以镇安办统计为准。

3

召开动员部署大会,有会议通知、签到、照片、会议记录,得3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以上交材料或督查为准。

监管执法方面

10分)

5

有将未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未上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以及被列为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黑名单的企业作为执法检查重点,列出执法检查企业名单的,得2分,有行政执法处罚得3分。

以上交材料或督查为准。

2

有对2018年以来各类检查、巡查发现事故隐患开展“清零”行动的,得2分。

以上交材料或督查为准。

3

开展督查检查活动的,得3分。

以上交材料或督查为准。

宣传报道方面

9分)

3

每月按时上报工作亮点和做法的,得3分,一个月未报扣1分,扣完为止。

以镇安办统计为准。

3

每月按时上报典型案例的,得3分。一个月未报扣1分,扣完为止。

以镇安办统计为准。

3

对安全生产大大排查大整治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隐患点,大整治活动期间,在主流媒体上公开曝光的,得3分。

以上交材料或督查为准。

统计报送方面

4分)

1

按时上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汇总表》,得1分。

以镇安办统计为准。

3

每月按时上报“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活动总结的,得3分。

以镇安办统计为准。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得分(30分)

30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第一季度考评得分*30%

由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自动生成。

一季度生产安全事故指标(30分)

30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与2018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超20%,得30分,超10%,得15分,有所下降,得10分;上升、持平不得分,零死亡得30分。

以镇安办统计为准。

二、加分项(10分)

重大隐患整治

10分)

10

整治期间,县级有发现重大隐患,并进行挂牌督办,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的,每个重大隐患销号完后加3分,总分不超过10分。

以整改销号,并上报镇安办统计为准。

三、扣分项

事故指标

40

整治期间,行业领域发生一起死亡2人的一般事故,扣5分;发生1起(含1起)较大以上事故的,扣20分。

以镇安办统计为准。

通报情况

5

整治期间被县安办通报的,扣5分。

以镇安办统计为准。

约谈情况

10

整治期间被县安办约谈的,扣10分。

以镇安办统计为准。

抽查情况

5

镇安办抽查发现有1处隐患问题未整改到位,未“清零”的扣5分。

以镇安办统计为准。

备注:总分=基础分+加分项+扣分项。85分(含,下同)以上为好,75分以上为良,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不包含)以下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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