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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QZ09124-0200-2020-00116
  • 文 号:祥政〔2020〕37号
  • 发文日期:2020-09-03
  • 发布机构:祥华乡人民政府
  • 名 称:关于加强基层村(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通知
  • 概 述:   祥政〔2020〕37号   关于加强基层村(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村、乡直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乡安全生产工作,建立我乡安全生产管理网,《关于加强基层村(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

关于加强基层村(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6 16:11 字体:

 

 

 

 

 

 

 

祥政〔2020〕37号

 

 

关于加强基层村(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村、乡直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乡安全生产工作,建立我乡安全生产管理网,《关于加强基层村(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通知》经乡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祥华乡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生委〔20208号

 

关于加强基层村(社区)安全生产网格

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框架,建立层层落实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构建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格局,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30号),结合我的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际,现将基层村(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格划分

按照“街巷定界、规模适度、任务相当、无缝覆盖、动态调


”和“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深化细化村(社区)、片区(角落)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县、乡两级主要负责监督、执法、指导和协调工作,日常监管以村(社区)、片区(角落)两级网格为主。

(一)划分原则

“一城两翼”及尚卿乡7个重点乡镇,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原则按照一个行政村作为一个网格单元进行划分,同时根据各村安全生产工作总体体量,进一步细分网格单元到具体片区(角落)。其他乡镇根据实际工作量情况,原则按照行政村进行网格划分,视情况细分到片区(角落)。

(二)组织管理

村(社区)挂钩领导,驻村(社区)干部和村(社区)主干分别为村(社区)网格长、副网格长,村(社区)干部为网格员,负责组织本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落实。村(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由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督促落实,乡镇安办牵头组织实施。

二、工作职责

(一)村(社区)网格工作职责

1.村(社区)网格长工作任务。

1)全面走访村(社区)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采集基础信息,建档立册;

2)做好网格安全管理巡查,每季度对村(社区)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及时发现生产安全隐患、问题和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并进行劝导制止,督促整改,做好检查记录,形成闭环管理;

3)对涉及本级无法消除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以及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向乡镇安办报告;

4)处理片区(角落)网格员上报的无法落实整改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以及非法、违法行为;

5)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居民群众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材料,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及时传达上级预警、文件、重要通知;

6)完成乡镇安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2.村(社区)网格员工作任务。

1)做好单元网格安全管理巡查,每个月对单元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及时发现生产安全隐患、问题和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并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好检查记录;

2)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居民群众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材料,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及时传达上级预警、文件、重要通知;

3)完成村(社区)网格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责任追究制度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网格长、副网格长及网格员予以通报批评:

1)网格化安全管理责任划分不细化,没有做到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都责任到人,留有安全管理死角、盲点或出现安全管理空白区域的;

2)网格责任区域或管理内容发生变化,如新增或注销生产经营单位,不调整安全管理相关事项,不报县安办或乡镇安办备案的;

3)经过抽查,发现报送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与事实不相符的;

4)对安全隐患整治牵头部门要求给予协助而推诿或不予协助的;

5)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作制度规程不制定,安全管理责任人不明确,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6)不按照本通知及8月10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印发“六个一律”通告规定的职责、工作内容、要求落实工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网格长、副网格长及网格员予以责任倒查和追究:

1)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或原因之一是应发现而未发现的安全隐患;

2)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或原因之一是已发现且已上报的安全隐患;

3)转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式,把隐患当成事故,对于事前监管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追究责任;

4)一年内同一网格单元连续2次通报批评的,对网格长、副网格长及网格员予以约谈,并视情形予以提级追责问责。

(三)表彰奖励制度

将基层村(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作为安全生产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纳入安全生产半年督查、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参照《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安委办〔2019〕19号)文件执行。

1.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对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专项重要工作、参加抢险救灾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干部,上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表彰奖励以精神激励为主,并可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县委、县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记功或者嘉奖。对在安全生产考核中成绩优秀的乡镇,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考核成绩优秀的,给予记三等功;连续五年考核成绩优秀的,给予记二等功。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把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明确具体责任人,细化村(社区)网格单元划分方案,确保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都有人抓、有人管。各乡镇于9月2日前报送各村(社区)网格单元划分方案及网格长、副网格长和网格员等人员名单(联系人:陈贵涌,联系电话:23281919,传真:23286611,邮箱:axanban@163.com)。

2.强化工作保障。村(社区)网格员原则上享受安监员待遇,各乡镇可根据各自财务和工作量,加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经费投入力度,确保提高村(社区)网格员待遇。各乡镇要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业培训、现场观摩、以会代训、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网格员工作素质和能力。

3.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考核机制,科学划分安全生产网格、细化各层面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理顺优化工作流程,充分调动网格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网格化监管水平;县直有关单位要强化密切协作,及时将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上报县安办;县安全生产明察暗访督查组要将每月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到县安办;县安办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对接挂钩各乡镇的县领导“四不两直”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汇总明察暗访督查组、县直单位等上报的问题清单,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工作通报,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要适时抄报给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效能办等相关部门,不断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安溪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27日


附件

 乡镇村(社区)网格化管理人员名单

填报乡镇:                                                         日期:          

序号

网格名称

网格单元

网格长

联系电话

副网格长

联系电话

网格员

联系电话

 

 

 

 

 

 

 

 

 

 

 

 

 

 

 

 

 

 

 

 

 

 

 

 

 

 

 

备注:1.一个网格涵盖多个村的网格单元填该网格辖区内村(社区)名称,如XXX村(社区)、XXX村(社区)...”;

2.网格细分到角落(片区)的,网格单元填村(社区)角落片区名称,如XXX村(社区)XXX角落(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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