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重点工作 |
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县人大常委会“一法一例”执法检查配合工作 |
开展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一法一例”情况执法检查,包括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和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情、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和我县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治理等情况。 |
县食安办,县直有关单位 |
2 |
开展“两超一非”专项行动,推进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 |
以粮食加工品、饮料、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5类食品为重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检,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强化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非法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掺杂掺假等4类问题的整治。 |
县市监局 |
3 |
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
①小学、幼儿园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鼓励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HACCP认证管理。②全县学校食堂全面纳入“一品一码”可追溯体系,按要求上传相关进货台账数据。③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开展春、秋两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查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
县市监局、教育局、城管局 |
4 |
主要食品监管抽检工作 |
①落实5批次/千人目标,按照县食安办的任务分解方案有序推进,力争抽检样品覆盖所有农产品和食品企业、品种、项目。②强化食品安全快检工作,全年县乡二级开展种植养殖农产品快检1.3万批次以上(其中县级完成1000批次以上,每个乡镇完成500批次以上);开展9个乡镇基层监管所食品安全快检室标准化建设,基层市场监管所全年开展主要食品快检不少于720个。 |
县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城管局、发改局、泉州海关驻安溪办事处 |
5 |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
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设。实现乡镇及以上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全覆盖;推进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提升。 |
县卫健局 |
6 |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
①按照县食安委年初部署,有序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等11个专项行动。②按照国家确定的野生动物有关名录,查处禁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违规进入交易消费场所和网络交易平台。③查处借防治新冠肺炎疫情名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④加大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建立实施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加强监督抽检,严格问题处理。 |
县市监局、农业村局、林业局、公安局 |
7 |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
推进全县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推动企业上传追溯数据,提升追溯主体覆盖面,食品批发上传率达80%,大型商超预包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带码销售率均达80%以上;做好我县开展“一证通”试点工作。 |
县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林业局 |
8 |
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 |
①根据省、市级食品安全处置预案修订进度,及时跟进修订县级预案。依托省市场监管局“舆情监测”平台,开展全天候监测并快速处置,加强舆论引导。②积极参加市级举办的应急演练、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提升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和餐饮保障水平。 |
县市监局 |
9 |
服务食品产业发展工作 |
①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引导鼓励餐饮品牌和食品连锁企业发展地摊经济、夜市经济。支持食品网络经营,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可直接申请增加网络经营备注;仅申请增加网络经营备注且不改变经营条件的,免于现场核查。创新食品自动售货及餐饮外烩经营许可模式,试行“一证通行”及“告知承诺”制度。②深入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实现提档升级。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体配餐单位实现“明厨亮灶”全覆盖,继续提升“互联网+明厨亮灶”的覆盖率和占比,严防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 |
县市监局、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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