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2年第二批)
时间:2022-03-29 16:40 浏览量:
 
序号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及日期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罚款金额(万元)
1 集安矿业(安溪)有限公司安全设备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案   集安矿业(安溪)有限公司 (安)应急罚〔2022〕7号
(2022.3.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2021年12月24日,省应急厅非煤矿山异地专项检查第四组到集安矿业(安溪)有限公司五阆山石灰岩矿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发现该矿存在主通风机配备的备用电机无法实现迅速调换、+150m主运输平硐消火栓灭火器设置距离不符合规程要求、压风自救及供水施救三通及阀门设置等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 罚款 5
2 福建省安溪新田矿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全设备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案   福建省安溪新田矿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应急罚〔2022〕8号
(2022.3.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2021年12月23日,省应急厅非煤矿山异地专项检查第四组到新田铁矿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发现该矿存在主通风机配备的备用电机无法实现迅速调换、主运输平硐及斜坡道未设置消火栓及灭火器、供水施救及压风自救系统未按规范安装三通及阀门、回风平巷缺供水施救管道、风速传感器安装不规范等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 罚款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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