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安溪县应急备用水源蓝溪干流澳江取水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2-19 16:34 点击量: 字体:字体:大、中、小安发改审〔2021〕7号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安溪县应急备用水源蓝溪干流澳江取水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福建省安溪县自来水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安溪县应急备用水源蓝溪干流澳江取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项目建议书收悉。为保障县城供水安全,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安溪县应急备用水源蓝溪干流澳江取水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101-350524-04-01-145254)。现就项目建议书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溪县应急备用水源蓝溪干流澳江取水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安溪县。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取水泵站规模3万立方米/日,配套建设配电间、进水管道、泵后增压管道等。
四、投资匡算:2440.67万元。
五、资金来源:县财政投资。
请据此复函,抓紧办理其他相关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开展下一步工作。
本复函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