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4-0101-2019-00028
- 备注/文号:安应急〔2019〕26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18
各乡镇安监办,各股室、大队、中心:
为切实解决“特殊岗位未全部持证上岗”这一安全生产难题积案,加强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规范教育持证培训,严厉打击未持证上岗行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商贸行业(以下简称“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开展特殊岗位持证上岗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按照《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领域特殊岗位持证上岗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泉应急〔2019〕106号 )和《安溪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特殊岗位持证上岗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特殊岗位范围重点为按照《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令)、《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需要持证上岗的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领域特殊岗位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其中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含:
(一)电工作业(含6项);
(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含3项);
(三)高处作业(含2项);
(四)制冷与空调作业(含2项);
(五)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含8项);
(六)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1项);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含16项);
(八)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含5项)。
二、整治时间和步骤
按照县安办工作部署,整治时间从2019年10月开始至11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10月20日前)。各乡镇安监办要迅速部署本辖区非煤矿山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指导本乡镇生产经营单位对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查内容同时应突出以下自查内容:
1.岗位人员是否经专门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件;
2.相关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所担任岗位是否与证件所注明的类别一致;
3.证件是否真实,档案是否健全;
4.证件人员信息与持证人员身份是否相符。
生产经营单位同时要督促承包商一并开展自查,对未持证上岗的特殊岗位人员,要督促其到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对一时无法整改的,企业应如实向所在地乡镇安监办如实反馈存在的整改困难,并制订相应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到位”。
(二)乡镇检查(11月15日前)。乡镇安监办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夜查等方式,对本乡镇非煤矿山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整治。发现需持证上岗未持证上岗的行为,要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对拒不整改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处罚。
(三)县级抽查(11月30日前)。11月下旬,县应急管理局将随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抽查检查,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不力的乡镇将通报并向县安办进行情况反馈。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安监办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二)落实企业责任。企业是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的责任主体,各乡镇要根据本属地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做好企业自查摸排,集中力量,深入细致全面开展整治,摸清企业作业岗位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做到检查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推进难题破解。各乡镇安监办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督促各非煤矿山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同时,要注重收集企业在执行特殊岗位培训教育考核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执行难等实际性问题,提交县应急管理局研究,共同推动问题整改解决。
(四)及时报送信息。请各乡镇安监办于2019年10月24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1)按照行业领域分别报送县局有关行业负责人,每月24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月报表(详见附件2)和1起正反面典型案例。同时,要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认真归纳总结,将总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24日前报送。
工业行业联系人:张玉明 电话:13600736236;
非煤矿山联系人:吴长江 电话:13859709308 ;
危险化学品联系人:陈德华 电话:13600784596;
烟花爆竹联系人:白华美 电话:18959933600。
传真:23286611 邮箱:anxiajj@163.com
附件:1.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岗位人员自查情况汇总表
2.安全生产领域特殊岗位持证上岗专项整治行动情
况月报表
安溪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10月18日
附件1
生产经营单位特殊岗位人员自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单位名称 |
所属领域 |
作业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岗位证号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上岗情况 |
整改存在问题 |
需要说明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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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所属领域:按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商贸等行业领域进行填报;
作业岗位:按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目录填报;
请各乡镇安监办于2019年10月24日前将此表报送分行业分别报至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行业负责人。
附件2
安全生产领域特殊岗位专项整治
行动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时间 |
整治、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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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专项整治(次) |
参与整治人数(人) |
检查单位家数(家) |
检查特殊岗位(人) |
未持证上岗(人) |
行政处罚(起) |
处罚金额(万元) |
所属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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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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