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1-0101-2019-99748
    • 备注/文号:安财预〔2019〕75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05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9-06-05 17:14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 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部门预算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硬化预算执行约束

    今年以来,受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和国际贸易战持续发酵影响,我县财政收入预计将大幅度减收,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预算执行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为此,各乡镇各部门要刚化硬化预算执行约束,除应急救灾外,2019年执行中一律不再追加部门预算。预算执行中新增的临时性、应急性等支出,全部通过动用部门既有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等渠道解决。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对不该开支或不必开支的事项一律不得开支,结余资金要按规定及时交回县级财政。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预算执行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不得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业资助,不得摊派、转嫁费用。严禁超标准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公务卡制度。

    二、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各乡镇各部门要巩固和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可不安排的一律不予安排。督促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报销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加强统筹规划和总量控制,不得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公务活动。严格控制赴有关“热门”国家和热点旅游城市访问组团,严格规范不计批次团组审批和管理。认真落实公车改革和管理规定,严格保留车辆管理,在规定范围内加大保留车辆统筹使用力度,不得放宽租用条件变相增加保留车辆,不得超标准租赁各类高档豪华车辆。除另有规定外,公务接待不得报销各类烟酒费用。

    三、着力加强和规范资产管理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资产管理,依法设置资产管理账簿,按规定及时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严禁账外管理。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管理,对已有资产配置标准的,要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对没有资产配置标准或暂未纳入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编报审核范围的,要结合单位履职需要、存量资产状况,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配置。探索建立本部门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的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加大所属单位间共享调剂力度,切实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将部门预算收支、政策和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对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防止拍脑袋决策。要编制与预算相匹配、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执行中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分析原因并及时纠正,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优先保障,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予以削减或取消。

    五、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审核拟公开的部门预决算信息,按照规定的模版和时间等要求在门户网站上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确保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内容准确无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细化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公开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推进公开扶贫资金相关政策及安排分配情况等。

    六、切实严肃财经纪律

    各乡镇各部门要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流程。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政策规定,严禁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未经工资主管部门批准,一律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出台工资津贴补贴政策。依法自觉接受监督,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从管理源头和制度层面解决问题,切实整改到位。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对单位预算监管工作,认真整改发现的问题。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切实把财经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对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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