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3-0101-2019-00012
- 备注/文号:安工信商〔2019〕110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11
国网安溪供电公司:
你司《关于商请110千伏坪涓格线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区的函》(安电函〔2019〕13号)收悉。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和标示工作的通知》(闽经信政法〔2018〕167号)和《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和标示工作的通知》(泉工信能源〔2019〕113号)相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10千伏坪涓格线线路架空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10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的区域。线路的起点为虎邱镇双格村风电场升压站,终点为110千伏坪涓线“T”接点,总长为6.0千米。
请你司按照划定结果及时在当地报纸、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告知,并做好标志牌制作、悬挂等工作。
安溪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19年10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