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5-0101-2021-00066
- 备注/文号:安交〔2021〕173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25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用于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1〕53号)有关要求,经研究,现拨付2021年车辆购置税用于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1587万元,包括2021年普通省道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省道S312线安溪县祥华至福田(与漳平交界)段一期工程项目)300万元,结转至“十四五”的2020年农村公路计划清单项目剩余车购税补助资金1287万元(详见附表),其中,本次将属于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车购税补助资金1088万元拨付至各有关乡镇,将2021年普通省道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拨付至县公路分中心,将属于改造提升工程包项目车购税补助资金199万元拨付至县交投公司统筹用于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设。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至用款单位,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结转至“十四五”的2020年农村公路计划清单项目剩余车购税补助资金明细表
安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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