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5-0101-2019-00011
    • 备注/文号:安教〔2019〕89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05
    安溪县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年相关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6-20 15:15
     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师德建设年有关要求,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八项活动的通知》(闽教师〔201913号)和《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委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年相关活动的通知》(泉教人〔201997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县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加强师德师风教育

    各校要认真落实新时代主题思想学习活动要求,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等对教师殷切期望的丰富内涵,准确把握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内在要求,以教书育人楷模特别是以身边师德典型为榜样,主动对标对表,检视不足和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在此基础上,突出师德养成,将入职宣誓融入新教师入职培训,由特级教师、最美教师、杰出人民教师等名优教师担任领誓人,让新任教师感受榜样的力量,坚定职业信念、增强育人信心。

    (责任股室:组织人事股、办公室、党委办、德育股)

    二、多渠道弘扬师德先进

    积极开展泉州市首届“最美教师”寻访活动,通过发掘身边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通过报道“最美教师”寻访活动特辑,号召广大教师以“最美教师”为楷模,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弘扬正能量,营造尊师重教、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各校也要加强对本地、本校特级教师、杰出人民教师等优秀教师的宣传,通过宣传专栏、传统媒介、主题宣讲和“两微一端”新媒体讲好师德故事,通过榜样引领,引导广大教师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同时,充分发挥清溪杏坛宣讲团、“夕阳红”讲师团作用,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培育身边的师德典型,宣讲师德典型,通过师生互动,把尊师重教融入校本教学、渗透进学生的价值体系,从育人抓起,弘扬师道尊严。

    (责任股室:组织人事股、教育工会、中教股、初幼教股、德育股、办公室、党委办)

    三、强化组织人文关怀

    各校要认真贯彻活动要求,定期组织教师体检,通过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心理知识讲座、改善工作条件、探索建立“心理咨询服务直通车”等方式,缓解教师的职业倦怠。同时,发挥教育系统各级工会作用,以教师节、春节等重大节庆为契机慰问病困教师,帮助他们排忧解难。鼓励各校发动基金会、校友会力量关心帮助困难教师。

    贯彻落实“百名校长千名班主任万名教师进社区进家庭”。各校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制定校长进社区、班主任和教师进家庭活动计划,确保每学年每个学生家庭走访全覆盖,并对特殊群体加强走访、关怀。

    贯彻省市有关要求,将第35个教师节庆祝活动与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相结合,通过公布教育世家代表、开展“最美教师”事迹报告、表彰优秀教师、组织第35个教师节庆祝表彰大会、走访慰问等方式,弘扬师德正能量;同时,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作用,与社区联合共建,通过宣讲、教育等方式,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增强教师职业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

    (责任股室:办公室、组织人事股、教育工会、德育股、党委办)

    四、强化师德师风监管

    各校要严格贯彻师德治理体系建设要求,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全覆盖、多渠道帮助广大教师认识新时代教师遵守职业行为准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师德失范将受到的处分和处理,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县教育局将落实全面“从严治教”,出台师德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对于发生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禁止行为的,一经查实坚决处理并建立通报制度,如实记入个人档案和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各校应结合本校实际,探索出台实施细则,制定具体化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提高贯彻学习和违规处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结合“三项研磨”“四项素养”“清溪杏坛党旗红百千万行动”“双培养”工程等工作,激励广大教师锻造师德、提升师能、责任担当、干事创业。

       (责任股室:组织人事股、办公室、党委办、德育股、纪检组、中教股、初幼教股)

    五、强化组织保障

    县教育局成立以高志强局长为组长、李颖华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师德师风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年相关工作,各有关股室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精心组织落实各项师德建设活动,以师德提升营造尊师氛围。各校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师德师风建设年总体要求,广泛宣传发动;紧扣省教育厅八项活动内容要求,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按照时间进度,有序开展相关活动。各校校长和书记作为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发挥带动作用,开展具有本校特色的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切实提升教师的师德水平。县教育局将把师德建设年活动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教育目标责任管理,与评先评优挂钩,并适时对各校开展抽查或专项督查评估,督促相关工作落实。

    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常抓不懈、常抓常新,各校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在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转化为理论研究新成果或制度创新,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和长效化,并分别于201965日前、2020630日前将活动方案、工作总结报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1412室。

    (责任股室:组织人事股、办公室、党委办、德育股、督导室、中教股、初幼教股)

    附件: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八项活动的通知

    安溪县教育局

    20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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