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5-0101-2019-00013
    • 备注/文号:安教〔2019〕100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24
    安溪县教育局关于2019年全县学校师资配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9-07-03 15:36
    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做好今年教职工调配工作,合理解决部分教师的实际困难,稳定乡村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科学配置城乡教师资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激发教师队伍活力,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就今年全县学校师资配置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探索完善教师交流常态化制度化机制,促进教职工科学合理流动。引导、鼓励教职工由城区向乡村,同区域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外安溪向内安溪学校流动,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因工作需要者,可以在同区域或距城区等距离的学校间进行流动。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职称、年龄、城乡结构和骨干教师分布结构,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2.照顾困难,控制流出。对特殊困难、长期在内安溪工作、跨南北线任教的教职工,申请工作调动的给予适当照顾。严格控制紧缺学科教师和内安溪学校教师调动,严格控制教师跨系统调动,严格控制教师特别是名优骨干教师调离本县,确保全县教师队伍稳定发展。

    3.着眼长远,培养梯队。针对当前我县初中校教师队伍老化、断层等结构性问题,积极探索新教师培养机制,促进新教师更好更快成长。

    4.规范管理,激发活力。进一步规范编外合同教师管理、教职工考勤管理、教职工人事管理,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教师队伍活力。

    二、具体方案

    (一)探索新教师培养机制

    今年我县公开招聘新教师250名,其中小学111名、幼儿园30名、特教2名、初中100名、职业学校7名。为促进新教师更好更快成长,创新培养机制如下:

    1.初中。为有利于新教师专业成长,今年初中招聘新任教师100名,实行区域相对集中配置,优先考虑内安溪龙涓片区、感德片区等师资紧缺问题(农村学校安排85名、城区学校安排15名,具体任教岗位已于510公布,下同)。今年定岗乡村学校的初中教师,将采取优秀青年教师后备干部培养模式管理,在乡村学校任教满3年后,遴选不低于20%的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

    2.小学。今年小学招聘新任教师111名,任教岗位城区学校一律不安排,全部定岗乡村学校,在乡村学校任教1年后,遴选不低于30%的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为有利新教师专业成长,中心学校今年新任教师第一学年一律安排在中心小学任教,凡未按规定落实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各校应于915前将《2019年小学新教师任教学校安排情况表》(附件1)发送局组织人事股邮箱:axxjyjrsg@163.com

    3.幼儿园。优先确保城区近几年新办的县直幼儿园的师资需求,安排19名在城区县直幼儿园任教,11名在乡镇新办中心幼儿园任教。

    (二)加强编外合同教师管理

    1.县聘编外合同教师

    鉴于目前师资短缺和编外合同教师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提高编外合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今年计划招聘县聘编外合同教师700名,其中幼儿园50名、小学500名、初中150名。招聘通告另行制定,将于近期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2.校聘编外合同教师

    县聘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后,各校在编外合同教师(含县聘编外合同教师,下同)控制数内,仍有缺额的,学校可按原规定再自行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工资待遇按县财政原补助标准予以补助。

    3.日常管理

    ①严控编外合同教师人数,学校编外合同教师一律不得超过县规定的规模控制数,即县编委办核定的本校教职工缺编数的一半。教职工超编的学校,一律不得聘用编外合同教师。今后,所有需聘用编外合同教师的学校,原则上不得使用生均公用经费支付编外合同教师工资(情况特殊的需事先报送县教育局审批)。凡不按规定和超控制数擅自聘用编外合同教师的,将追究所在学校主要领导以及经办人员责任。

    ②用人单位要严格落实编外合同教师的日常管理,加强教育教学常规随机检查工作,尤其是严禁编外合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办理托管等违背师德师风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予以辞退处理。凡素质能力不胜任,教学效果差,学生家长意见大的,将予以解除聘用关系,参加编内新任教师招聘资格考核时认定为不合格,予以取消聘用资格。

    ③县聘编外合同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结合工作量、出勤、任教年限、班主任、教学成果奖励等情况,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可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不得按平均分配。

    ④用人单位要加强编外合同教师的考核管理,聘用期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等相关材料要存入其个人业务档案,实行滚动管理。编外合同教师学年度考核按本单位制定的编外合同教师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年度考核及聘用期满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各校应于915日前将《合同书》及《2019-2020学年聘用编外合同教师花名册》(附件2)纸质材料送交局组织人事股,同时将《花名册》发送局组织人事股邮箱:axxjyjrsg@163.com

    (三)鼓励公办教师超工作量兼课

    1.公办教师管理

    公办教师必须完成规定的课时工作量。

    各级教学名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等各层次人才,中学的要担任所学专业或担任中高考任务的学科教学工作;小学的要担任语文、数学学科的教学工作(除体育、音乐、美术、英语四个专业学科外);职校、幼儿园的要担任一线教学工作。

    学校在教师职称评聘时优先推荐达到规定课时工作量的教师,同等条件下,小学任教语文或数学学科的教师优先;对达不到规定工作量和不符合任教课程要求的教师原则上不予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含等级晋升)。

    2019年秋季开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兼课情况及教师任课情况必须在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于每学年秋季开学第3周前将学校总功课表及教师任课情况表纸质材料(校长书记、教务主任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报送局组织人事股备案,同时发送局组织人事股邮箱:axxjyjrsg@163.com

    2.超工作量兼课

    为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学校教职工缺编(编外合同教师应计入在职人数)在控制数内的,应鼓励公办教师超工作量兼课,小学教师可根据学校实际进行语数包班或任两个或多个班级的课程。超工作量兼课原则上不超过正常工作量的50%

    3.超课时津贴标准

    公办教师超工作量兼课可领取超课时津贴,具体标准由各校根据班生规模、任教课程和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

    4.经费来源

    公办教师超课时津贴从编外合同教师专项经费总量内调剂使用,以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方式下拨给学校,由学校自行分配。

    (四)保持教师队伍相对稳定

    1.严格执行最低服务年限。2015-2017年招聘的教职工,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2018年以后招聘的教职工,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2.严格控制教职工调往外县(市、区)。在职公办教职工已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没有服务年限规定的,申请报考或调外县(市、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调动:①夫妻两地分居的;②籍贯或户籍县外的;③其他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④其他特殊困难的(需报县委县政府审批)。

    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骨干校长),是各级各单位提供机会和平台,在人力财力上给予重点支持,经过长期培养的骨干中坚力量,应充分发挥骨干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以上对象申请调往外县(市、区),自获得称号未满5年的,需报县委县政府审批。

    3.严格审批制度

    ①符合调动条件的教师,申请参加各地各单位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等,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加录(聘)用考试管理的通知》(安委组[2017]53号)文件规定,报考前必须履行申报审批手续,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加考试申报审批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报考前报送局组织人事股。凡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录(聘)用后将不予以办理调档调动等手续。

    ②教职工申请辞职、解除聘用合同、调往外县(市、区)实行集中审批制度。近年来,个别教职工申请辞职、解除聘用合同,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些教职工申请时间随意性大,在学年中途申请,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也不利于教师队伍管理。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为维护教师队伍稳定,现就教职工申请辞职、解除聘用合同、调往外县(市、区)有关事项规定如下:由个人向所在学校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申请调往外县的,如户口簿、配偶单位在职证明、聘用合同等),学校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每学年于71719由学校派人集中报送(凡未经学校签署意见并盖公章的不予受理)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将在暑假期间进行集中研究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凡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申请的,不予受理。今后,教职工申请辞职、解除聘用合同、调往外县(市、区),未经审批的,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③新学年开学(824)后,除特殊情况并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外,不再研究教职工调动、辞职、解除聘用合同等事项。

    (五)促进教职工合理流动

    1.适当照顾特殊困难的教职工

    1)照顾对象:①本人或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患有重特大疾病的(如癌症等);②配偶亡故或患重特大疾病(如癌症等)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③本人系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有一方亡故或患重特大疾病(如癌症等)的。

    2)照顾办法:①照顾到外安溪学校任教(不含参内乡、城厢镇、魁斗镇所属中小学、幼儿园,下同);②根据申请对象的意愿,根据学科及缺编情况,电脑派位部分到城区缺编学校(含城厢中心)任教;③调入岗位安排由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编制情况研究确定。

    2.适当照顾跨南北线任教的教职工

    跨南北线任教满3年的教职工可提出个人工作调动申请,学校审核报送后,由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和学科编制等情况研究确定(原则上每个乡镇中心学校调出人数控制在3名以内),在距城区等距离的学校间进行流动。

    各校要认真做好上述12申请对象的审核把关工作,应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签名盖章(复印件应注明“按原件复印”,经本人、审核人签名以示负责,同时加盖学校公章)。相关信息应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上述12申请对象的《调动申请表》(附件34)连同有关材料应于75日前送交局组织人事股,《调动申请表》未经学校签署意见并盖公章的和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的不予受理。

    3.适当照顾长期在内安溪工作的教职工

    1)照顾对象:在内安溪工作满28年且有申请到外安溪或城区任教的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2)选调办法:①前提条件:申请对象必须参加教学技能测试,合格者方有资格参加进城任教摇号选调;②根据申请对象的意愿,照顾到外安溪学校任教,以及电脑派位部分到城区缺编学校(含城厢中心)任教;③调入岗位安排由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编制情况研究确定。

    4.适当照顾夫妻双方均在内安溪工作的教职工

    1)照顾对象:①夫妻双方均为内安溪学校的在编在岗人员,且均在内安溪学校工作满18年的;②夫妻一方在内安溪学校工作满18年,另一方在内安溪乡镇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满18年的在编在岗人员。以上对象有申请的可以照顾一方到外安溪学校或城区学校任教。

    2)选调办法:①前提条件:申请对象必须参加教学技能测试,合格者方有资格参加进城任教摇号选调;②根据申请对象的意愿,照顾到外安溪学校任教,以及电脑派位部分到城区缺编学校(含城厢中心)任教;③调入岗位安排由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编制情况研究确定。

    注:上述34照顾对象已于427申报结束。

    (六)公开遴选补充城区初中教师

    随着城区初中的不断扩容,师资紧缺问题日益突出,城区初中教师年龄结构老化,为优化城区初中教师结构,解决城区初中师资短板问题(今年秋季,城区初中大量增生,预计增加76班,教师缺口260名),更好实施“初中壮腰”工程,决定从小学、农村中学符合条件的在职公办教师中遴选80名到城区缺编中学任教。为促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从今年起,农村教师进城任教报考条件中工作年限调整为满3年。(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七)下列人员不予调动

    1.在本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除特殊困难照顾调动和公开选调人员外);

    2.5学年内曾受到全县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党政纪处分等处理的;

    3.3学年内年度考核曾被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

    4.3学年内师德师风考核曾被定为不合格的;

    5.3学年内常规检查、教学视导、质量监测等被全县通报批评2次及以上的;

    6.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7.一学年内出现2次及以上无故旷工的;

    8.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9.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10.被纳入召回管理对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调动的。

    (八)继续实施支教、对口交流、跟班学习

    1.对口交流。各校要按照《安溪县教育局关于2018-2020学年城乡教师对口交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教[2018]140号)文件规定,及时选派教师参加对口交流。派出学校应于825前将选派的对口交流教师名单上报教育局并通知流入学校,将《对口交流教师名单汇总表》纸质材料报送局组织人事股,同时发送局组织人事股邮箱:axxjyjrsg@163.com,并及时通知参加交流的教师于827前到流入学校报到。

    2.支教。继续选派中学部分学科富余教师到缺编学校支教。(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3.跟班学习。根据城区中学教师的实际需求,继续选派农村初中学科富余教师到城区缺编的中学跟班学习,跟班学习时间3年;拟选派部分农村小学教师到城区小学跟班学习。以上选派对象不得选派今年招聘的新任教师。(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九)中心学校教师人事调整意见

    1.严格规范调整制度。各中心学校要遵循相对稳定、优化结构、合理流动、激发活力的原则,推进辖区内教师合理流动,除内安溪一些边远学校外,各中心学校人事调配原则上实行本村籍回避制度。人事调配要实行集体研究,严格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在校务公开栏上予以公示。调配方案需经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同意,并在828前报县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2.实行轮岗交流制度。各中心学校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中心小学和镇区小学教师到边远小学轮岗交流管理办法,每年安排一定数量教师到边远小学任教,轮岗交流时间1-2年,以提高边远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3.合理安排非语数教师教学工作。第一学历幼教、体育、音乐、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等专业毕业的教师必须安排其担任本专业的课程(因课时不足者可跨校上课或安排兴趣小组活动)。

    4.加强小学寄宿生管理工作。各中心学校应在编制内安排专兼职生管教师:寄宿生在50人以下的学校原则上应配备1名生管教师,50-99人的配备1-2名,100-300人的配备2-3名。

    (十)规范教育人事管理

    1.根据安委办[2018]84号规定,试用期未满的,一律不得选派跟班学习、不得借用。

    2.城区内学校(不含城厢中心学校)教师申请工作调动的,一律统筹安排在安二十中、金火完中、五小、十二小、十三小、二十小。申请调动对象需在现单位任教满6年,根据申请人数及调入单位编制情况由局务会研究确定调动人选。

    3.原借用的教职工继续借用,新学年除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等特殊情况需要外,不再借调抽调教职工。

    4.因中学教师学科专业性质差别较大,教职工申请工作调动,除公开选调等特殊情况外,若所在学校尤其是内安溪学校该学科教师没有富余的(甚至唯一1人的),一律不予调动。

    5.恒兴中学公办教师申请回公办学校任教,一律回原单位任教。

    6.严禁未经教育局批准(以书面借调通知为准),学校私自互借教职工和借用到其他部门、单位。

    (十一)严格教职工考勤管理

    各校要严格按照《安溪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请假考勤管理的通知》(安教〔2016238号)的规定,严格教职工请假程序和审批权限,做好每周(月、学期)教职工考勤情况的汇总与公示。严禁私下允许教职工“化整为零”请假、或不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或超权限审批、或对在编不在岗擅自离岗的教职工匿报瞒报,经督查发现或被投诉举报查实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教职工在编不在岗或私自借调,所在学校必须及时将《擅自离岗教职工报告表》(附件5)报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十二)其他事项

    1.各校应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每位教职工。

    2.教职工调动、流动涉及的职称聘任事项,按县职改领导小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安溪县教育局

    2019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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