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7-0101-2022-00059
- 备注/文号:安林函〔2022〕38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28
各有关林业站: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2022年市级财政林业经济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314号)精神,按照泉州市林木种苗站《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种苗花卉建设任务的通知》和项目绩效目标要求,结合我县种苗花卉项目库储备情况,经核查筛选、研究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及相应的项目建设任务(详见附件1)。请各有关林业站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建设内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种苗站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期限3个月,并于2022年11月15日前提交项目验收材料,逾期不予安排项目补助资金。
附件:1.安溪县2022年市级种苗花卉项目(第一批)建设
任务分解一览表
2.2022年市级种苗花卉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安溪县林业局
2022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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