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9026-0101-2023-00009 | 主题分类: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机构: |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安农〔2023〕6号 |
标 题: |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水利设施灾毁修复补助资金的通知 | ||
概 述: |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水利设施灾毁修复补助资金的通知 |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水利设施灾毁修复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乡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因灾损毁小型田间水源工程、灌排沟渠、节水管道、拦河坝和护岸等农田水利设施修复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更好地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水利设施灾毁修复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11号)文件,在各有关乡镇上报的农田水利设施灾损情况基础上,经研究决定下达2022年农田水利设施灾毁修复补助资金30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乡镇要及时采取措施,组织人员力量,简化项目程序,加快修复农田水利设施,加强维修管护,确保因灾损毁农田水利设施正常运行。
二、各有关乡镇在收到下达补助资金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要将资金和任务细化到具体项目。
三、本次下达资金专项用于农田水利设施灾毁修复,在资金使用上,各有关乡镇要加强资金管理,不得截留或挪作它用。
附件:2022年农田水利设施灾毁修复补助资金分配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财政局
2023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农田水利设施灾毁修复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
有关乡、镇 |
金额 (万元) |
1 |
参内镇 |
22 |
2 |
蓬莱镇 |
24 |
3 |
金谷镇 |
13 |
4 |
湖头镇 |
5 |
5 |
白濑乡 |
36 |
6 |
湖上乡 |
9 |
7 |
剑斗镇 |
75 |
8 |
感德镇 |
18 |
9 |
桃舟乡 |
3 |
10 |
长卿镇 |
5 |
11 |
尚卿乡 |
35 |
12 |
芦田镇 |
12 |
13 |
龙涓乡 |
27 |
14 |
虎邱镇 |
16 |
合计 |
300 |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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