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3-00009
    • 备注/文号:安农〔2023〕6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19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水利设施灾毁修复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01-19 08:46
     安农〔20236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水利设施灾毁修复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乡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因灾损毁小型田间水源工程、灌排沟渠、节水管道、拦河坝和护岸等农田水利设施修复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更好地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水利设施灾毁修复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11号)文件,在各有关乡镇上报的农田水利设施灾损情况基础上,经研究决定下达2022年农田水利设施灾毁修复补助资金30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乡镇要及时采取措施,组织人员力量,简化项目程序,加快修复农田水利设施,加强维修管护,确保因灾损毁农田水利设施正常运行。

    二、各有关乡镇在收到下达补助资金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要将资金和任务细化到具体项目。

    三、本次下达资金专项用于农田水利设施灾毁修复,在资金使用上,各有关乡镇要加强资金管理,不得截留或挪作它用。

     

    附件:2022年农田水利设施灾毁修复补助资金分配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财政局

    202311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农田水利设施灾毁修复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有关乡、镇

    金额

    (万元)

    1

    参内镇

    22

    2

    蓬莱镇

    24

    3

    金谷镇

    13

    4

    湖头镇

    5

    5

    白濑乡

    36

    6

    湖上乡

    9

    7

    剑斗镇

    75

    8

    感德镇

    18

    9

    桃舟乡

    3

    10

    长卿镇

    5

    11

    尚卿乡

    35

    12

    芦田镇

    12

    13

    龙涓乡

    27

    14

    虎邱镇

    16

    合计

    300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119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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