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5-00199
    • 备注/文号:安农财〔2025〕59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22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经费补助的通知
    时间:2025-10-22 09:26

     

    官桥镇湖头镇蓬莱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为做好我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 福建省财政关于印发福建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农综〔2021〕103号)《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农综〔2021〕89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通知》(闽农疫控函〔202524等文件精神,在辖区全面推行养殖场自主采购疫苗实施强制免疫,按照自愿申报原则通过“牧运通”系统申报2025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申请,并经县、乡镇两级畜牧兽医人员审核和公示,公示无异议。按照文件(闽农综〔2021〕103号)补助标准:口蹄疫每头补助2元/头经研究,现下达2025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经费90740详见附

    请各乡镇通知相关养殖场,于111日前将2025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经费的收据及收款银行信息(银行账号、户名和开户行)提交给农业农村根据文件闽农疫控函〔202446号要求,“先打后补”补助经费要求财政直补,2025“先打后补”补助经费直接汇至有关养殖场指定账户。

    联系人:洪伯鑫,联系电话:0595-68792217,地址:安溪县金融服务中心2号楼809室

     

    附件:安溪县2025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经费补助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1022

     

     


    附件

    安溪县2025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先打后补”经费补助表

     

    乡镇

    养殖场名称

    养殖动物种类

    核算补助数量

    补助金额2元/头(元)

    备注

    官桥镇

    安溪县恒生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17500

    35000.00

    取最小值“牧运通”系统录入的生猪免疫数

    蓬莱镇

    泉州市丰正农业有限公司

    14455

    28910.00

    取最小值“牧运通”系统录入的生猪免疫数

    蓬莱镇

    泉州市佳兴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4775

    9550.00

    取最小值“牧运通”系统录入的生猪免疫数

    湖头镇

    安溪新鑫友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8640

    17280.00

    取最小值“牧运通”系统录入的生猪免疫数

    合计

    ----

    --

    45370

    907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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