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2-0101-2021-00023
- 发布机构: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07
2021年安溪县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资金(第二批)情况公示
时间:2021-05-08 10:09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以工带训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泉人社文〔2020〕225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以工带训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补充通知》(泉人社文〔2020〕307号)等文件精神,经福建省职业培训补贴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溪分公司等9家企业符合以工代训补贴条件,应给予发放补贴资金共计1388500元,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5月8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安溪县人社局反映,受理电话:23232702 (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26000961(安溪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
附:
1.2021年安溪县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资金(第二批)汇总表
2.2021年安溪县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资金(第二批)明细表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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