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8-0101-2023-00049
    • 备注/文号:无
    • 发布机构:安溪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06
    安溪县200km2以下河流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第一次公示
    时间:2023-11-07 15: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对“安溪县200km2以下河流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公众意见,随着评价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在后续完善或调整。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溪县200km2以下河流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建设单位:安溪县水利局

    项目基本情况:本次流域综合规划内容多,涉及环境要素复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包括规划范围及主要环境要素受影响范围,主要为安溪县200km2以下河流:晋江西溪一级支流(蓬莱溪、双溪、大畲溪、参林溪)、晋江西溪二级支流(南斗溪、桂瑶溪、岐阳溪、徐州溪、竹园溪)、九龙江北溪水系支流(祥华溪、福美溪、丰田溪、罗岩溪)等共计13条河流及周边可能影响到的区域,所涉及的乡镇有参内镇、官桥镇、西坪镇、蓬莱镇、剑斗镇、龙门镇、虎邱镇、感德镇、长卿镇、湖上乡、尚卿乡、大坪乡、蓝田乡、祥华乡、福田乡等15个乡镇。

    规划主要内容:包括流域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评价、总体规划、防洪减灾规划、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节水规划、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规划、流域综合管理规划、规划节水评价等。

    二、公众参与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人提出对流域规划实施、环境影响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并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示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三、联系方式

    (一)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安溪县水利局

    联系地址:安溪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4F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13505043907

       箱:axslab@163.com

    (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3097号洪涛大厦12楼

    (三) 人:洪工

     联系电话:15880755168

     邮    箱:46393111@qq.com

     

    附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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