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0101-2019-00175
    • 备注/文号:安建〔2019〕472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12
    关于安溪县第二十三小学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前的公示
    时间:2019-11-12 11:06

    安溪县第二十三小学项目用地位于安溪县龙门镇,建设单位为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该项目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为:用地面积29456.56平方米。规划控制指标:20%建筑密度35%容积率0.7,绿地率30%,建筑高度24米以下。

    现建设单位报送安溪县第二十三小学建筑设计方案的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29456.5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155.2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6811.3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5081.82平方米,建筑密度24.29%,容积率0.91,绿地率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和《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安溪县第二十三小学建筑设计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十日。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我局将予以核准办理。您可以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和看法。

    一、公示时间:20191112--20191120

    二、现场公示地点:安溪县龙门镇政府公示栏

    网上公示网址:http://www.fjax.gov.cn

    建设单位: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设计单位:福建超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资质:建筑工程甲级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地点: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五楼,邮编:362400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5-23237759

       真:0595-23222399

    电子邮箱:593519146@qq.com

    附件:建筑设计方案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代章)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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