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5-0101-2019-00027
    • 备注/文号:白政〔2019〕40号
    • 发布机构:白濑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26
    白濑乡关于对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十四项工作措施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
    时间:2019-07-03 17:06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528日全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坚决遏制亡人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根据市道安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二十项工作措施的通知》(泉道安领导小组〔20192号)和《关于对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二十项工作措施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安道安领导小组〔2019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现将相关十四项工作措施分解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收集整理相应的内业资料,以备检查。

    各村、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请于每月28日前报送乡道安办,邮箱:blxdzb009@163.com,联系人:张长河,电话:0595-23407009

    附件: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十四项工作措施责任分解表

                           

     

                                                                             白濑乡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6





           
    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十四项工作措施责任分解表
    序号  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 备注
      (一)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    
    1 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经费。各道路主管部门每年投入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经费不得低于当年度公路养护总经费的10%。 乡政府  
    2 辖区农村道路交叉口和水库、沟渠、池塘等临水临崖路段经前期排查,存在隐患的,9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农村道路交叉口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建设(即有减速坎、警示牌、路中隔离、监控和路灯照明)和临水临崖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工程。 各村   
    道安办      
    公路站
     
    3 各村新建、改建、扩建道路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6月底前,要全面排查并制定辖区国、省、县道重要路口、交通复杂或事故多发路段的信号灯、视频监控、电子警察、行人过街信号灯、公路车辆警示系统等交通安全设施三年增设计划,对已建有信号灯但未配套电子警察的路口,要逐一制定并落实三年完善计划。 道安办       
    公路站       
    派出所        
     
      (二)交通安全意识提升工程    
    4 6月底前,要建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乡财政所要落实奖励经费保障,并对外公布举报热线和途径,在全社会营造浓厚交通整治氛围。 财政所        
    公路站       
    派出所        
    各村
     
    5 7月底前,要与辖区餐饮娱乐场所签订协议,明确经营者要承担劝阻消费者不要酒后驾驶的义务;乡机关、乡直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签订遵守交通安全承诺书。各村要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并通过老人协会,开展针对老年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 道安办        
    党政办        
    派出所        
    各村
     
    6 12月底前,要组织开展一项以奖促管活动,通过开展“文明好司机”评选、争创“全年无违法车主”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激励和推动交通文明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派出所 
     
    各村
     
      (三)学生交通安全提升工程    
    7 6月底前,教育部门要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动,落实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签订一份交通安全承诺书、学生和家长共答一份问卷三项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和家长自觉守法、安全出行。 各中小学         各村  
    8 6月底前,乡教委要牵头对县道及以上公路(或城区主干道)沿线校园按照“一校一策”制定交通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加强对校车驾驶员及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联合公安部门,组织开展校园周边学生寄存摩托车、电动车场所的排查治理行动。派出所对查处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或驾驶超标电动车,要一律扣车并通知其家长,责成家长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并经学生所在学校教育后再按规定予以处理。 乡教委       
    派出所          各村
     
    9 9月底前,各村要组织村干部全面入户,开展一次辖区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隐患大排查,对存在超员乘载、无证驾驶、使用无牌、报废车辆或超标电动车等具有交通安全隐患的学生及家长,要书面告知并督促整改。 乡教委        
    派出所          各村
     
      (四)路面交通秩序净化工程    
    10 即日起,各交通安全示范劝导站全面启动双休日、节假日勤务,每天三个高峰期安排劝导员上岗维护交通秩序、劝导交通违法;6月底前,财政所按照“县乡两级政府分别承担、市财政予以补助”精神,落实劝导员工资经费保障。 财政所        
    道安办        
    派出所        
    各村
     
      (五)综合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工程    
    11 严格按照“县级6人、乡级3人”最低标准,配齐道安办专职工作人员,各村也要配齐至少1名专职村干部。道安办要成立综合督导组,不定期对各村各部门道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形成督查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要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反馈。 道安办      
    各村
     
    12 今后,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村,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道路交通事故或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员总数超过10人且同比上升幅度超过20%的村,一律列为交通安全综治责任督导的重点地区。 道安办       
    各村
     
    13 对道安工作措施不落实、整治成效不明显,交通亡人事故同比未下降的,督办期满后一律不予摘牌;对督办期满后未能摘牌,或已被约谈一次后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再次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乡政府将报请县综治委对该地区及相关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权制,一年内取消该村、单位综治平安单位和综治综合性荣誉称号评选资格。 综治办          
    道安办        
    乡直各单位       
    各村
     
    14 即日起,各地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未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市安办将联合市道安办,严格按照隐患逾期未完成整改对相关单位进行专项督办或约谈;凡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或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道路交通事故,市道安办将视情况联合市安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深度调查,必要时提请纪委监委介入,对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安监办            道安办        
    乡直各单位
    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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