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4-0101-2020-00002
    • 发布机构:参内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01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安溪县参内乡长坑乡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时间:2020-07-20 09:0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安溪县参内乡长坑乡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同意撤销安溪县参内乡、长坑乡,

     

    设置参内镇、长卿镇。

     

    上述区划调整后行政区域不变,

     

    政府驻地不变。

     

    一起来看看批复原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

     

    安溪县参内乡长坑乡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泉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安溪县参内乡撤乡设镇及长坑乡恢复原名设镇的请示》(泉政文〔20196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安溪县参内乡,设置参内镇,行政区域不变,政府驻地不变;同意撤销长坑乡,设置长卿镇,以原长坑乡的行政区域为长卿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你市有关各级政府要在党委领导下,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上述行政区划调整,依法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衔接,妥善处理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等问题,确保安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上述行政区划调整应在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变更完成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

     

     

    参内镇人民政府

     

    20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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