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0-0101-2022-00019
    • 发布机构:凤城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22
    【突发公共事件】安溪县凤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城镇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7-22 15:44
     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现将《凤城镇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溪县凤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凤城镇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

    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溺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2224号)以及《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县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明传〔2021〕26号)要求,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当前我各中小学幼儿园以及村(社区)在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未成年人溺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线,尽最大努力把学生溺水事故降到最低。

    二、强化组织领导

    1.组织指挥机构和工作职责

    成立凤城镇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长:林华霖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剑川  镇人大主席

    柯灿新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凤城派出所所长

    徐志根  镇政府副镇长

                        许金镇  镇政府副镇长

     员:李志民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林伟林  镇农业服务中心水利负责人

    黄淑治  镇教委办主任

    王艳姗  镇教委办工作人员

    各学校校(园)长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2.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工作领导组职责和分工

    镇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工作领导组在安溪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工作

    1)领导组主要工作职责

    ①编制并执行本镇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落实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的责任机制。

    ②掌握辖区内相关水域基本情况和管理单位、责任人,并及时督促各村(社区)开展危险水域监测巡查等防御措施的落实。

    ③ 指挥调度、组织协调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各项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下设各工作组主要职责

    办公室:分管教育的副镇长防学生溺水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监测组:由分管水利的副镇长为组长,成员为镇农业服务中心、气象站、各村(社区)委会主任、各村(社区)监测员。负责监测排查登记辖区内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域对水库等重点水域和溺水多发地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建立水域巡查制度

    信息组:由党政办牵头,民政、国土、农业、企业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党政办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负责对县级防指、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提供降水的监测和气象灾害预警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学校安全组:由辖区内中学、幼儿园等单位组成,镇分管教育领导任组长。任务是及时将雨情、水情和防御措施通报给全体教师和学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开展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全面摸排重点学生,加强重点监管盯防;鼓励学生积极报告同学外出游玩、嬉水等情况并第一时间予以核查、劝阻;开展学生防溺水的专题教育,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两会”(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和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通过印发签订《致家长一封信》《防溺水安全承诺书》等形式,提醒督促落实学生看护看管责任,确保覆盖每一名家长、每一名学生。

    村(社区)安全组:(一)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列入管理内容,落实监管责任。要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制,准确掌握辖区内相关水域基本情况和管理单位、责任人,完善安全设施,加强现场管理。加强对辖区内水域的巡查,排查辖区内池塘、水库、水坝、江河湖泊、积水坑地等危险区域。对属于村(社区)管的水坑、水塘等水域和鱼类养殖场所, 要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安排专人看护值守;对不属于村(社区)管的水域要及时报告镇政府落实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专人看护措施。做到重点水域警示标志全方位,隐患排查全覆盖,巡逻巡查全时段,做到不留盲区,严防严控。

    (二)村(社区)要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的家庭采取有效帮扶措施,加强与学生监护人的联系沟通,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组织志愿者深入家庭开展结对关爱陪护,丰富学生暑期学习生活。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确保不漏一人,严防失管失控发生溺水事件。加强对居民群众的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中小学生的法定监护责并利用广播、LED显示屏、横幅等形式,宣传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知识。

    三、责任落实

    1.加强工作落实。各村(社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各自领域防溺水安全工作责任,对防溺水工作进行开展水域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溺水宣传教育、警示标志设立等工作。各村(社区)要加强对辖区内各类危险场所的防护和提示,特别是临水临崖等重点区域要加强管控巡查,避免溺水等事故发生。

    2.强责任追究。对因制度不健全、管理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发生学生(幼儿)溺水死亡事故的,以及存在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的,镇政府将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警示约谈,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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