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9040-0101-2022-00024 | 主题分类: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机构: | 凤城镇 | 文 号: | 安凤政〔2022〕27号 |
标 题: | 安溪县凤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下半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概 述: | 为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治理,严格落实监管执法,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根据安溪县应急局《安溪县2022年下半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精神,我镇制定了《凤城镇2022年下半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
为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治理,严格落实监管执法,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根据安溪县应急局《安溪县2022年下半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精神,我镇制定了《凤城镇2022年下半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安溪县凤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5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凤城镇2022年下半年烟花爆竹经营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安溪县应急局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22年下半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中旬
二、检查重点内容 :零售店(点)
1.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
2.零售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3.“下店上宅”、超量储存等问题整治情况。
具体主要排查内容详见附件。
三、检查形式
2022年10月至11月,全面落实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检查以及零售店(点)自查和承诺落实情况检查全覆盖。 (一)企业自查自纠。10月15日前,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对照相应隐患排查表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落实“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检查隐患问题清单、隐患问题整改台账和安全承诺)制度。
(二)属地全覆盖检查。11月9日前,各村(社区)要完成辖区内全覆盖安全执法检查。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按要求开展自查、落实“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制度、录入自查信息等情况进行核查。根据应急部、省应急厅、市应急局及县应急局要求,全面落实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检查以及零售店(点)自查和承诺落实情况检查全覆盖。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各村(社区)要认真制定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检查及督促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认真开展自查,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二)落实隐患闭环。各村(社区)要督促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落实问题隐患清单式管理,及时将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整改情况录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登录网:http://www.yhbzxt.com,系统使用咨询电话:400-690-8080)。要切实加强问题隐患整改的跟踪督办,各村(社区)要对录入系统的所有隐患进行逐一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形成闭环。11月,上级将组织对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督导,相关村(社区)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严格执法处罚。各村(社区)将落实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检查,严格执法,做到应执法、尽执法、严执法,镇安办将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罚、顶格处罚,并将违法违规单位及人员纳入失信名单。强化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产品的追踪溯源,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给上级有关部门。
联系人:邱丽艳,联系电话:23260907
附件: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附件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序号 |
主要排查内容 |
1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是否悬挂在醒目位置。 |
2 |
主要负责人是否考核合格,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
3 |
零售场所的安全条件是否符合AQ4128规定。 |
4 |
零售场所是否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 |
5 |
零售场所是否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
6 |
零售场所存放产品数量是否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产品码放是否整齐、稳定且高度不超过2m。 |
7 |
销售产品的外包装箱上是否粘贴流向登记标识码。 |
8 |
是否销售冒牌、超标违禁及“假大空”等违规产品或专业燃放类产品。 |
9 |
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区域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
10 |
是否在零售场所内设置床铺,是否在零售场所外摆放烟花爆竹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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