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3-0101-2019-94089
    • 备注/文号:官政办〔2019〕105号
    • 发布机构:官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12
    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暨中秋国庆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17 10:39

     

     

     

     

     

     

     

    各村(社区)委会

    当前,我县已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临近,各村(社区)农事、林事生产性用火等明显增加,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大。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多措并举,切实做好秋冬季暨中秋国庆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以优异的成绩保安全、保稳定地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

    根据《泉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转发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


    于切实抓好中秋和国庆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泉森防指〔2019〕18号)和《泉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泉森防指〔2019〕19号)的通知精神,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中秋期间(9月13-15日),国庆期间(10月1-7日)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请各村(社区)于每日16:30时前向镇办公室报告当日所辖区域的火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落实到位

    面对秋冬季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和保大庆的特殊要求,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对当前特别是国庆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的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再落实,将防火责任落实到个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从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打赢防控秋冬季森林火灾攻坚战,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宣传教育到位

    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采取多种方式推进森林防火知识进课堂、进社会、进社区,提升全民防火意识,努力营造深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严格遵守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确保森林火灾信息的准确性,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源头管理到位

    各村(社区)要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自然保护地、军事禁区周边、森林公园、高速公路沿线和高压输电线路两侧等重要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隐患要限期整改。要增派人员上山巡护,加大巡护密度,关键时段、重要部位要全方位、全时段巡查。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逐一落实责任和防范措施,严防跑火。遇有高森林火险天气,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大对违章用火的巡查和处罚力度,对违反用火规定的要依法从严处罚,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应急准备到位

    各村(社区)要按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要求,强化应急处置、严格指挥调度,科学扑救、安全扑救、高效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切实加强火险预警和火情监控监测。备足防火物资机具,检修防火设施设备。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时刻保持高度戒备,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第一时间赶赴火场,及时处置森林火情。

            

     

    官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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