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8-0101-2020-00014
    • 备注/文号:虎政〔2020〕27号
    • 发布机构:虎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23
    关于印发《2020年虎邱镇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工作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0-06-30 08:54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创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进一步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保护我镇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根据《安溪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学校防溺水工作的通知》(安教执[2020]16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领导,我镇调整了虎邱镇防溺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学校(幼儿园)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

            长:吴成土(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

      常务副组长:谢碧月(副镇长)

          长:谢瑜强(虎邱派出所所长)

                      吴丁卯(党委秘书、宣传委员)

                      苏进畅(虎邱派出所副所长)

                      李瑞章(安溪茶校校长)

                      林金彪(金榜中学校长)

                      李华南(罗岩学校校长)

                      王云晖(中心学校校长)

            员:程金文(虎邱司法所所长)

                      谢章生(镇财政所负责人)

                      林长泰(镇共青团书记)

                      李晓真(镇妇联副主席)

                      王双田(虎邱卫生院院长)

                      林宝胜(镇教委办干部)

                      各村书记、主任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做好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各项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切实抓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健全并着力落实各村社区、学校、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学生安全防范工作机制,确保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

       三、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各村委会职责:

      1、建立健全组织。各村、学校、派出所要建立健全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2、明确职责。各村委会要把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所有村干部要分工包片,加强对包片区域内危险水域的巡查,加强对村民群众的教育,提醒家长切实担负起中小学生的法定监护责任,教育孩子远离水源,在没有家长的带领下切不可下水游泳。

      3、广泛宣传。各村要召开村民组长、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宣传预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利用宣传栏、广播、固定标语等宣传预防学生溺水工作。

      4、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各村要对辖区内的沟、塘、河、水坑全面排查,设立警示标语;切实加强河流、水塘边警示标牌及安全设施的巡查检查,建立完善水库池塘等水域安全巡查责任制度。组织治保巡逻人员在重要时段进行巡逻,有针对性地在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采取警示及隔离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5、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村委会要逐一摸底并告知到位,要求其切实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监督和管理学生游泳、嬉水行为,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

      学校(幼儿园)职责 :

      1、坚持做到“六个一”,即召开一次全校师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大会;各班出一期以防溺水安全教育为主题的黑板报;举行一次以关爱生命,远离溺水伤害主题班会活动;组织一次以关爱生命,远离溺水伤害为主题征文比赛;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一次签订七不两会承诺书活动;开好一次围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的家长会,强化家长的监护责任,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增强学生预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

      2、各校必须在暑假开始前集中开展不少于三轮的防溺水专题强化教育,持续营造防溺水的强大声势,扩大宣传效果。夏季期间,每天上午、下午最后一节课,必须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警惕性和安全意识。学校要形成制度,校长要亲自监督落实,落实上下午最后一节课各班授课老师安全提示并签名制度。

      3、要与学生家长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要告知家长必须承担起人责任,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特别是学生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等离开学校时段内的安全监管,坚决避免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4、要求学生诵记并做到防溺水“七不两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溪、河、圳、沟、水库、水坑、山围塘等危险水域游泳、游玩、嬉水;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5、负责定期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检查督促、资料收集与归档等工作。

      四、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1、发生溺水事故(事件)时,防溺水安全应急小组立即启动,镇村干部、学校、派出所、镇卫生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妥善处理。

      镇政府应急电话:23422018;虎邱派出所应急电话:23344110

      2、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学校、村委会、镇政府要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教育局和县委、县政府。

      五、信息发布

      在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相关信息。事故(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及原因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公布。

       

      六、责任追究

      镇、村和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即“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围绕努力确保青少年儿童安全的目标,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预防溺水工作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迅速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同时,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如实上报相关情况,不得瞒报、漏报、迟报。镇综治办、安监办要将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防范工作分别纳入综治、安全生产年终考核内容。

     

       

      安溪县虎邱镇人民政府

      20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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