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2019] 6号
湖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创建省级森林城镇的报告
安溪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湖头镇属安溪县北部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15.2万亩,其中林地面积8.7万亩,辖34个村(居),人口12万。2011年被列为福建省小城镇综合改革发展试点镇,2014年被确定为福建省首批“镇级小城市”培育试点乡镇,是第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六批国家绿色乡镇,入选国家特色小城镇综合发展潜力百强,“2018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位列214位,泉州市唯一的乡镇入选首批中国特色小镇。
近年来,湖头镇大力推进森林城镇建设,森林生态建设取得优异成绩。2016年至2018年全镇完成造林绿化面积7058亩,义务植树102万株,现有森林覆盖率48.8%,力争2019年底达到49.3%;全镇创建4个美丽乡村(其中2个省级美丽乡村)、7个绿色校园、4个绿色厂区,村级小公园28个,总面积2019.2亩;镇区绿化覆盖面积195.83公顷,公园绿地面积达30.33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8平方米,绿地率达30.2%;完成二环路绿化5.6公里,河滨路绿化5.2公里,水土流失面积治理2230亩。泰山岩省级森林公园申报在2017年3月通过专家会审,正在按规划建没中,森林公园面积17759.55亩。
我镇通过启动省级森林城镇创建活动,在镇区打造“带、网、片”相连的沿溪、沿路森林景观通道,对境内主干道实施绿化提升工程,对城区和主干道一重山开展森林彩化和茶山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提升了我镇的生态品位,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对照《福建省绿化委员会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百城千村”绿化美化宜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绿委〔2018〕9号)精神,我们认为湖头镇基本上达到省级森林城镇的标准,特申报创建省级森林城镇,请予审核并转报。
湖头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