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2-0101-2021-00024
    • 备注/文号:湖政〔2021〕20号
    • 发布机构:湖头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15
    湖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县湖头镇农村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1-07-15 16:31

    湖政〔2021〕20号

     

    湖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县湖头镇农村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单位: 

    现将《安溪县湖头镇农村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溪县湖头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5日

                                                         抄送安溪县卫生健康局存档。                           

    湖头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印发

     (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县湖头镇农村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儿童早期发展工作是提高人口素质的基础性工程,作为国家战略被纳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十三五”全国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0-3岁是儿童一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开展农村儿童早期发展有利于促进儿童全面发展,是保障儿童优先、促进社会公平、提高人口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然要求,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坚持儿童成长早期干预基本方针,以健康和教育为战略重点,以留守儿童为主要扶持对象,探索建立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新机制,切实保障全镇儿童生存和发展权益。

    二、实施范围

    服务对象为我镇辖区内0-3岁儿童及养育人。

    三、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以促进农村儿童健康成长为核心目标,普及养育人的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知识与技能,改善养育人的养育理念,提高科学育儿水平,创造一个适合婴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家庭养育环境,改善3岁以下儿童健康和发展状况,提高人口素质。

    (二)具体目标

    1.至20223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养育风险筛查和咨询指导率达到80%以上养育照护小组活动覆盖率达到60%以上家访服务管理率达到60%以上。

    2.镇、村各级人员接受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3.至2022年,3岁以下儿童养育人接受儿童早期发展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80%以上,科学育儿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

    4. 3岁以下儿童健康和发展状况得到改善。

    有关工作指标统计说明详见附件1。

    四、组织领导

    成立安溪县湖头镇农村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工作领小组,以镇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镇卫计办负责人、 医院院长、财政所、民政办、广电站、学校、妇联、计生协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和技术指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由湖头医院和托幼机构相关人员组成。

    五、职责分工

    1.卫计办:负责项目全面统筹管理,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开展。

    2.湖头医院:配合镇卫计办组织协调,负责项目工作开展。

    3.学校:整合教育资源,把儿童早期发展纳入幼儿教育规划,加强儿童早期发展师资选拔和培训,依托各托幼机构开展儿童早期发展教育和养育照护工作。

    4.财政所:负责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统筹整合相关资金渠道,保障经费投入到位,加强资金管理。

    5.广电站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加大对儿童早期发展相关内容的社会宣传和倡导,推广儿童发展理念。

    6.妇联:发挥乡镇妇联优势,与卫生院共同组织目标对象参加养育照护小组活动。

    7.计生协会:结合协会开展的儿童早期发展项目三年行动计划开展相关工作。

    8.各村委会:配合卫计办做好项目工作协调,协调解决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场地,加大对辖区居民宣传力度,引导辖区居民主动参加活动。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安排部署(2021年4月)组织召开安排部署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准备阶段(2021年5月)。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县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儿童早期发展理论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为项目工作开展提供理论和技术保障。

    组织我镇各单位宣传项目工作的意义,动员、引导对象主动接受服务。5月底完成湖头镇农村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室及湖头镇农村儿童早期发展养育照护活动中心布置,完善相关标识及工作流程,购买及配备必要设施。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开展试点(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儿童年龄特点,为目标人群提供良好的健康、回应性照护、早期学习机会、安全与保障等四个方面的服务内容。具体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健康管理、养育风险筛查和咨询指导、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家访服务等,详见《安溪县农村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规范(试行)》。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全面推广(2022年至长期)开展试点工作总结与交流,进一步巩固试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本着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公益性的原则,统筹整合相关资金渠道,保障儿童早期发展项目运行资金。

    针对农村3岁以下儿童开展早期发展服务所需经费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支出。开展养育风险筛查和咨询指导服务所需费用测算成本为5-10元/人/次;开展养育照护小组活动所需费用测算成本为100-200元/次;开展家访服务测算成本为每次20-25元/人。师资培训、师资购买服务、养育照护活动场所的建设和购买活动所需教具等其他项目经费由各实施单位自筹安排。

    (二)场地保障

    开展养育照护小组活动所需场地,由村委会协调解决,可利用村委会活动室、幼儿园或小学校舍等资源,但需符合相关规范。

    (三)师资保障

    不断加强儿童早期发展师资选拔和培训,强化各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学习培训,提升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能力。通过以师资培训、逐级培训、基层妇幼卫生人员进修等形式不断提高镇、村级人员提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能力。

     

    附件:1.工作指标统计说明

       2.安溪县湖头镇农村儿童早期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1

    工作指标统计说明

     

    1.3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健康检查的3岁以下儿童数/年度辖区内3岁以下儿童数×100%。

    2.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3岁以下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3岁以下儿童数×100%。

    3.养育风险筛查和咨询指导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养育风险筛查和咨询指导的3岁以下儿童数/年度辖区内3岁以下儿童数×100%。

    4.养育照护小组活动覆盖率=当地农村常住3岁以下儿童参加养育小组至少1次及以上的人数/当地农村常住3岁以下儿童总数×100%。

    5.家访服务管理率=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家访服务的3岁以下儿童数/辖区内应接受家访服务的3岁以下儿童数×100%。

    6.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培训覆盖率=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儿童早期发展内容相关培训的人员数/辖区内应接受儿童早期发展培训的人员数×100%。

    7.3岁以下儿童养育人接受儿童早期发展健康教育覆盖率=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儿童早期发展健康教育的儿童养育人数/辖区内3岁以下儿童养育人数×100%。

    8.科学育儿知识知晓率=知晓科学育儿知识的3岁以下儿童养育人数/接受调查的3岁以下儿童养育人数×100%。

     

     

     

     

     

     

     

     

     

     

    附件2

     

    安溪县湖头镇农村儿童早期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

      长:苏小芳 副镇长 

           李琼福   镇卫计办负责人

         王谋扬   镇党政办负责人

    陈宗华   湖头医院院长

    黄子珙   湖头中心学校校长

    王丽娜   湖头慈山幼儿园园长  

    刘祥曦   镇财政所负责人

    陈志福   镇民政办负责人

         陈瑞华   镇妇联副主席

    李炳辉   镇计生协会副主任

    李冰峰   广电站站长

    各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或主持同志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镇卫计办,由李琼福同志兼任主任。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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