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6-0101-2019-00002
- 备注/文号:金政〔2019〕8号
- 发布机构:金谷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03
金政〔2019〕8号
金谷镇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通过网络购买
生猪产品的紧急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切断非洲猪瘟病毒传播链条,按照省、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精神,从即日起在非洲猪瘟防控期间,严禁通过网络购买生猪产品。现将有关事项经济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加大非洲猪瘟防控科普宣传,敦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通过网络购买生猪产品。
二、设立的检查点要加强对冷链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严防夹带生猪产品流入我镇。如有发现,应立即报告镇政府。
三、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对冷库、市场、肉品生产企业的排查处置工作,对未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福建省动物准调证明等生猪产品,应立即就地封存并协调农业部门采样送检。严厉查处在肉品加工、销售和使用等环节出现的各类违法行为。
金谷镇人民政府
金谷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 1月 3日印发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