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6-0101-2019-00003
    • 备注/文号:金政〔2019〕9号
    • 发布机构:金谷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03
    金谷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河道病死畜禽尸体排查的通知
    时间:2019-01-31 13:06

     

     

     

    金政〔20199

     

    金谷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河道病死

    畜禽尸体排查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冬春季节正是畜禽疾病高发期,为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防治养殖户把病死的畜禽尸体随意丢弃在河道、沟渠等处引发畜禽传染病的传播。根据县委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督导组到我镇召开的防控非洲猪瘟座谈会精神和县领导指示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村组织人员对辖区河段、沟渠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河道病死畜禽尸体及时进行深埋无害化处理。

    二、请各村河长办根据所负责的流域,抓好督促落实。

    三、请各村流域水环境专职巡查队加强对村主要流域的巡查,发现河道病死畜禽尸体,要及时联系镇里做好无害化处理。

     

    金谷镇人民政府

    201913

     

    金谷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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