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6-0101-2019-00015
    • 备注/文号:金政〔2019〕65号
    • 发布机构:金谷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12
    关于做好鼓励泉州市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23 10:12

     

     

     

     

    金政〔201965

     

     

    关于做好鼓励泉州市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

    来泉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为切实做好鼓励泉州市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来泉来县就业创业工作,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泉州市鼓励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安政办﹝20195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抓好落实。

    一、务必加强政策宣传

    要充分利用短信、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解读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让他们了解我市《实施意见》中的各种支持政策,并加强与本村户籍高校毕业生的联络,鼓励引导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来我市我县急需产业就业创业,助力乡村振兴,为开创“五个泉州”建设新局面贡献一份力量。

    二、切实做好调查摸底

    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组织力量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按照《泉州市2019年产业急需专业目录》摸清辖区内各本科高校应届毕业生的专业、就业意向、工作区域等情况,建立在泉高校毕业生的数据档案,准确掌握本镇籍高校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及动态去向,有针对性地做好动员引导工作,确保完成我镇高校毕业生来县就业创业指标任务。

    三、积极抓好协调服务

    各村、镇直相关单位要从全市大局出发,统一思想认识,密切配合,对应《实施意见》责任单位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为回泉回县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效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

    四、落实定期报告制度

    各村、各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明确责任要求,扎实抓好工作落实,并于每月23日前向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镇政府将组织进行督查,把该项工作列入年底绩效考评内容。

    五、注意事项

    1.申请奖补的企业(个人)需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如经查实,除追回骗取的财政补贴外,并纳入失信对象,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资金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个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能享受政策。

     

    附件:1.金谷镇高校毕业生来我县就业创业指标分解

    2.泉州市鼓励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实施意见(试行)

     

     

    金谷镇人民政府

    2019512

     

     

     

     

     

     

     

     

     

     

     

     

    抄送:县政府办、县人社局,镇党政领导成员。

    金谷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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