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6-0101-2019-00022
    • 发布机构:金谷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22
    关于做好2019年全镇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8-26 10:25

    关于做好2019年全镇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县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1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无偿献血,促进无偿献血工作深入持久开展,保障我县人民群众临床用血需要和血液质量安全,现将做好我镇2019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营造无偿献血舆论氛围

    各村、各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的规定,加强领导,加大宣传,积极开展无偿献血普法教育,努力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法制氛围,充分调动共产党员和广大青年的献血热情,提高广大适龄公民参加无偿献血的自觉性,自愿参与无偿献血。

    二、组织领导,推进工作

    各村、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工作重要日程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以人为本,认真组织实施2019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把献血计划逐一分解到每一个干部、职工及村干部身上,形成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献血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三、明确职责,确保落实

    各村、镇直各单位务必根据献血工作方案规定的时间,由各单位行政班子成员和村两委成员带队参加献血,及时完成献血任务数。镇党委、政府将及时通报献血进度,对未完成献血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理。

    四、献血对象:献血年龄1855周岁,曾参加三次以上献血且未出现献血不良反应者,献血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

    五、参加献血的对象请务必携带公民身份证。

    六、鼓励献血者多次献血,献血量提倡300400毫升。

    七、采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918

    地点:金谷卫生院

     

    附件:1.金谷镇2019年度无偿献血工作分解表

    2.公民无偿献血花名册

     

     

    金谷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2

    金谷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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