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8-0101-2019-00022
- 备注/文号:龙委〔2019〕85号
- 发布机构:中共龙涓乡委员会 龙涓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25
龙委〔2019〕85号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现将《龙涓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安溪县龙涓乡委员会 安溪县龙涓乡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5日
抄送:县安委会,乡党政领导、驻村工作人员。
中共龙涓乡委员会 龙涓乡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5日印发
龙涓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部署要求,根据11月22日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19〕14号)、《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安委〔2019〕26号)和《安溪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安溪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部署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31日,在全乡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时间
从即日至2020年3月底结束,开展为期四个月集中整治。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成立龙涓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殷清发 龙涓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陈俊杰 龙涓乡党委副书记
许 军 龙涓派出所所长
林思明 龙涓乡党委计生专职副书记
许良航 龙涓乡武装部部长
林振艺 龙涓乡副乡长
谢燕芳 龙涓乡副乡长
陈志敏 龙涓乡副乡长
柯文伟 龙涓司法所所长
成 员: 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村主干
下设龙涓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龙涓乡许良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部分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
三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区实施细则不到位;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五是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责任单位:各村,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
一是源头管理失控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不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
二是监管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等问题。
三是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问题。
四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未落实生产设备冬季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村、乡安监办、龙涓市场监督管理所、乡行政执法队、乡环保站、龙涓派出所、乡公路站。
(三)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建筑施工。重点整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特别是防滑、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严查没有遵守高空作业规程等引发高空坠落事故、车辆管理不到位引发工程车辆事故;重点排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责任单位:各村、龙涓自然资源管理所、乡村建办、乡农业服务中心。
交通运输。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黑客运企业”,严厉打击“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货车违法载人、农村校车面包车严重超员等非法违法行为;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等路段和马路集市安全隐患;强化非法采运砂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龙涓派出所、乡公路站、乡水利站、乡村建办、乡行政执法队。
消防。针对冬春季火灾风险特点,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等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和违规用火等问题;高层建筑以及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疏散通道不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违规用火用电、餐饮后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文物建筑特别是宗教寺庙违章动用明火,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值班人员脱岗、巡查不到位等问题;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 、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问题;“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出租房屋违规住人、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村、乡文体服务中心、乡教委办、龙涓市场监督管理所、龙涓派出所、乡民政办、乡村建办、乡卫健办、乡安监办、龙涓供电所。
燃气。重点整治气站无证经营燃气;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无资质货车非法运输、为非自有钢瓶非法充装、非法倒装等违法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产品不合格或设施老化脱落、未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的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各村、龙涓市场监督管理所、龙涓派出所、乡行政执法队、乡安监办。
烟花爆竹。重点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零售店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严厉打击黑窝点等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责任单位:各村、乡安监办、龙涓市场监督管理所、龙涓派出所。
此外,房屋安全、电力、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旅游、森林防火、水利、农业机械、学校实验室、游乐场所、游乐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及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2月30日)
1、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成立各行业集中整治专班,制定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迅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分行业集中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各相关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人、措施、资金、要求和时限。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行业监管部门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30日—2020年3月15日)
1、全面排查。各村、乡直各单位集中整治要结合辖区特点,采取企业单位自查、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并建立企业隐患台账和行业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逐项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措施等内容。
2、彻底整改。各村、乡直各单位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按程序报乡安委会挂牌督办。乡安委会建立对账销号制度,跟踪督查督办,及时掌握进度,整改完毕后予以验收销号。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一律停业整顿;无法实施整改的,由乡政府依法上报县相关部门予以关闭。要严格落实检查整改责任,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严格验收标准,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3、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问题隐患“清零”工作。各村、乡直各单位要全面梳理、认真汇总2019年度以来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台账逐项分级分类列出清单,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已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复查验收清单,做到“谁牵头、谁验收、谁负责”,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复、不反弹。
4、建立长效机制。各村、乡直各单位要综合运用整治成果,既要集中解决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加强综合分析,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对集中整治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长效机制。
(三)验收考核阶段(2020年3月16日-3月31日)
1、考核验收。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村、乡直各单位要按照全乡总体方案和各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各行业集中整治行动专项验收。各村、乡直各单位认真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强化督查检查,敢于动真碰硬,对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整治效果进行跟踪核查。
2、总结提高。各村、乡直各单位要及时分析集中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对集中整治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书面报告,于3月15日前报乡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村、乡直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解决摆位不够的问题;提升责任意识,解决责任虚化的问题;提升系统思维,解决工作不科学的问题;提升落实能力,解决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村、乡直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领域和岁末年初关键节点,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指施,集中力量进行大排查、大整改、大落实,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燃气、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并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突出行业指导服务。乡直各单位、各相关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实际和冬季特点,细化实化检查集中整治重点内容,组织指导本行业领域的集中整治。结合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每个相关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门指导服务组开展安全生产体检会诊服务。各村、乡直各单位每月20日前,向乡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乡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和隐患清单反馈。
(四)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各村、乡直各单位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五)严肃问责强化考核。乡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五个一批”、“四个一律”等执法处罚措施企业名单
2. 约谈、通报名单
3. 龙涓乡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表
附件1:
“五个一批”、“四个一律”等执法
处罚措施企业名单
填报单位: 日期:
重大隐患挂牌企业清单 |
停产停业企业清单 |
取缔关闭企业清单 |
联合惩戒企业清单 |
行政处罚企业清单 |
XX企业 |
XX企业 |
XX企业 |
XX企业 |
XX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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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2020年数据从1月份开始报,以后当月新增的数据要进行备注。
附件2:
约谈、通报名单
填报单位: 日期:
约谈清单 |
通报清单 |
XX企业或XX单位 |
XX企业或XX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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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2020年数据从1月份开始报,以后当月新增的数据要进行备注。
附件3:
龙涓乡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生产经营单位总数 |
组织开展调研指导情况 |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执法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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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调研情况 |
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情况 |
排查发现隐患数 |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 |
限期整改 |
停产 停业 整改 |
取缔关闭 |
罚款 |
其他行政处罚 |
|||||||||||||
组织调研组 |
参加 人员 |
检查单位和场所 |
组织检查组 |
参加 人员 |
检查单位和场所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 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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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其中 暗查 暗访 |
总数 |
其中 暗查 暗访 |
其中 专家 会诊 |
其中 联合 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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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个) |
(人次) |
(家) |
(个) |
(个) |
(个) |
(个) |
(人次) |
(家)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家) |
(家) |
(家) |
(万元)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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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2020年数据从1月份开始报,以后当月新增的数据要进行备注。2、此表每月20日前上报乡安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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