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7-0101-2019-55995
    • 备注/文号:龙政〔2019〕64号
    • 发布机构:龙门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22
    关于要求对龙港电厂等11家企业实施电网解列的函
    时间:2019-07-29 17:31
      

     

     

     

    龙政〔2019〕64号

     

    关于要求对龙港电厂等11家企业实施电网解列的函

     

    龙门供电所:

    根据中央环保督查和《福建省水利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快落实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泉州市政府的整改时限要求,锦华电厂、龙港电厂、碧水电站、东风发电厂、龙溪电厂、仙龙电厂、兴溪电厂、仙地电厂、仙东电厂、吉安电站、净坑电厂等企业未能及时按照我镇统一工作部署及时完成生态流量设备的安装联网。按照有关规定,建议龙门供电所对以上企业实施电网解列运行,请予以支持办理。

     

    龙门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2日

     

    抄送:安溪县水利局,国网福建电力有限公司安溪供电公司,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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