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7-0101-2020-00006
    • 备注/文号:龙政〔2020〕10号
    • 发布机构:龙门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21
    关于切实抓好2020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2-25 16:26

    龙政〔2020〕10

     

    关于切实抓好2020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各村:

    根据《安溪县林业局关于切实抓好2020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安林〔2020〕4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造林绿化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2020年,全镇植树造林任务430亩、森林抚育任务3000亩、封山育林任务2000亩(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一)植树造林430亩,主要是村庄绿化10亩、珍贵用材树种造林100亩、林分修复200亩、其它造林更新120亩。

    (二)森林抚育3000亩。

    (三)封山育林2000亩。

    各村要尽快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确保各类迹地及时更新并全面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统筹开展城乡绿化。以重要交通廊道沿线村、实施乡村振兴试点村、清新流域样板工程建设村、绿化薄弱村为重点,以国家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省级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创建、省级“乡村绿化”项目、市级“绿色乡村三年行动”、“春节回家种棵树”活动等为载体,持续推进农村“四旁”(路旁、水旁、宅旁、村旁)绿化和乡村风景林、乡村公园建设,广泛种植观赏效果好、经济价值高、群众喜闻乐见的景观树、珍贵树、乡土树以及果树,打造生态宜居环境。

    (二)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加快树种结构调整,推进乡土珍贵阔叶树造林,大力营造混交林、复层林。结合松材线虫病防控,大力开展马尾松林、低产低效林优化改造。加强水土流失区、水源涵养区的生态修复,开展林下套种阔叶树,增加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加强未成林地抚育和中幼龄林抚育间伐,有序实施封山育林,促进森林自我演替、自我修复。鼓励森林经营采用多功能近自然森林经营技术,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建设, 打造一批示范林、样板林。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造林绿化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村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形成村主干亲自抓、村两委党员干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造林绿化格局。

    (二)完善创新机制。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完善投入机制,合理安排公共财政投入,完善林木采伐和政府补贴等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造林绿化。要创新金融支持林业发展机制,鼓励发展林地规模经营,推广以林地或资金入股合作造林、“村、民、企(场)”合作造林等模式,大力培育造林大户、家庭林场、农民合作社、股份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三)强化服务指导。要坚持依法行政,督促、指导乡村集体组织、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确保森林采伐、森林火灾、病虫害除治等各类迹地及时更新。要根据任务量认真测算需苗量,做好苗木检疫、调剂和质量管理,确保良种壮苗供应。要科学节俭搞绿化,推行全冠苗造林绿化,严禁采用大树截杆造林。

    (四)做好绿化宣传。要扎实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造林绿化宣传活动,大力弘扬“谷文昌”精神,大力传播造林绿化先进经验,广泛动员全社会关注森林草原资源、关注生态环境。要积极探索推广互联网+义务植树活动等新形式,为社会公众参与造林绿化搭建新平台、拓展新渠道。要充分运用网络、手机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新型传媒资源,抓住“植树节”“世界森林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植树造林、森林保育科学知识的宣传,大力传播生态文化理念,努力营造国土绿化的浓厚氛围。

     

     

     

     

    附件1.龙门镇2020年造林绿化任务安排表

    2.龙门镇2020年造林绿化建设指南

     

     

     

     

     

     

    龙门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龙门镇2020年造林绿化任务安排表

    单位:亩

    单位

    植树造林

    森林
    抚育

    封山
    育林

    备注

    合计

    “三沿一环”森林景观带

    乡村绿化

    珍贵用材树种造林

    木本油料示范基地

    林分
    修复

    其它造林更新

    其中
    不炼山
    林地清理

    小计

    其中

    村庄
    绿化

    省级森林
    村庄(个)

    新造

    改造

    龙门镇

    430

     

     

     

    10

    1

    100

     

    200

    120

    200

    3000

    2000

     

    仙西村

     

     

     

     

     

     

    100

     

     

    100

    200

     

     

     

    湖山村

     

     

     

     

     

     

     

     

    200

    20

     

     

     

     

    美卿村

     

     

     

     

    10

     

     

     

     

     

     

     

    2000

     

    龙门村

     

     

     

     

     

    1

     

     

     

     

     

     

     

     

    美顶村

     

     

     

     

     

     

     

     

     

     

     

    1385

     

     

    桂瑶村

     

     

     

     

     

     

     

     

     

     

     

    1615

     

     


    附件2

     

    龙门镇2020年造林绿化建设指南

     

    根据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造林绿化建设指南的通知》(闽林造便函〔2019〕24号)和《安溪县2020年造林绿化建设指南》,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龙门镇2020年造林绿化建设指南。

    一、村庄绿化(任务10亩)

    1.建设重点:重点安排铁路、高速公路及省道沿线村庄和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要求每个项目村新造或改造提升面积10亩以上。

    2.营造地点:在村庄居住区内科学规划,主要依托乡村公园、田间、水系、道路、房前屋后以及“四旁”闲置地等,开展绿化美化,要求尽量成带成景。

    3.树种选择:种植群众喜爱、适宜本地生长的景观树、乡土树、珍贵树、果树以及花草,其中高速公路两侧应尽量种植速生、高冠、彩化树种。

    4.苗木规格:有明显主干的景观乔木树种,采用胸径≥3厘米、树高≥2.5米的全冠绿化景观大苗;无明显主干的景观乔木树种,采用地径≥5厘米、树高≥2米的全冠绿化景观大苗。

    5.种植密度:片林每亩造林密度不得少于42株且分布均匀;林带及零星植树按42株折1亩计算面积;灌木、花、草按实际种植面积计算;综合采用乔、灌、花、草等两种以上立体配置的,折算后的总面积不得超过造林地块面积;乔木种植面积比例达70%(含以上)。

    6.管护要求:落实管护责任,做好种植后3年的管护工作,确保绿化成效。

    7.补助标准:每亩补助6000元。

    二、省级森林村庄(任务1个)

    按照《福建省“百城千村”绿化美化工程实施方案》(闽绿委〔2018〕9号)执行。每个村庄补助100000元。

    三、珍贵树种造林(任务100亩)

    1.以省林业厅颁布的第一批、第二批主要栽培70种珍贵用材造林树种为主,选择其它珍贵用材树种造林比例不得超过20%。

    2.采用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35/127-2004)中规定的I级苗,尚未制定相关技术标准的,采用地径≥0.5厘米、苗高≥35厘米、侧根发达的苗木或苗高≥35厘米的容器苗。

    3.造林密度为167-200株/亩。

    4.提倡营造混交林,珍贵树种造林株数或面积占造林总株数或总面积的35%以上。

    5.补助标准:每亩补助资金700元。

    四、林分修复(任务200亩)

    1.技术要求:以松林纯林优化改造项目为重点,对稀疏林地、低产低效人工针叶纯林、毛竹林等林分,采取补植套种、扩穴除草、抚育施肥等措施,促进林木生长,提升林分质量。每亩补植套种乡土树、阔叶树≥35株,地径≥1.0cm、苗高≥1.2m且分布相对均匀,人工措施到位。

    2.补助标准:每亩补助资金500元。

    五、其它造林更新(120亩)

    1.技术要求:按《造林技术规程》(DB35/T84-2005)以及有关营造林项目建设标准、作业设计方案等要求组织实施。重点完成上年度“三个必造”任务。

    2.补助标准:每亩补助资金700元。

    六、不炼山林地清理(任务200亩)

    对于宜林荒山或皆伐的采伐迹地,采取不炼山方式进行林地清理,实行带状或者块状清除杂灌(草)及林木剩余物,维护地力和生物多样性。不炼山造林属于林地清理方式,不属于具体的工程类型,可与珍贵树种造林、其它造林更新等工程类型结合实施。

    七、森林抚育(任务3000亩)

    包括抚育采伐、补植、修枝、浇水、施肥、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以及视情况进行的割灌、割藤、除草等辅助作业活动。按《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的要求组织实施。 

    八、封山育林(任务2000亩)

    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封禁、封育措施组织实施,将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山头地块,确保图、表、册一致,并落实护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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