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7-0101-2020-00019
    • 备注/文号:龙政〔2020〕42号
    • 发布机构:龙门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01
    龙门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9年植树造林与森林质量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0-09-04 19:52

    龙政〔2020〕42号

     

    龙门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9年

    植树造林与森林质量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村委会:

    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2019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19〕14号),结合山长制和“三个必造”的造林任务安排,龙门镇政府以《关于切实抓好2019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龙政〔2019〕25号)和《龙门镇人民政府关于追加造林绿化任务的通知》(龙政〔2019〕40号)将任务分解下达给各村。各村及时行动,组织造林工程队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要求,抓好造林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经过检查验收,全镇共完成造林绿化1564亩,其中环城森林景观带100亩、村庄绿化10亩、珍贵用材树种造林200亩、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200亩、采伐迹地更新14亩、其它造林更新1040亩(包含山美村28亩火烧迹地更新);省级财政森林抚育300亩。经研究决定,镇政府整合上级下达的各类造林补助资金,包括环城森林景观带、村庄绿化、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珍贵用材树种造林、不炼山造林、中央财政造林、山长制造林、征占用林地异地恢复造林等各种补助资金,同时筹集配套部分资金,按照《关于切实抓好2019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龙政〔2019〕25号)文件中的补助标准,对2019年完成的植树造林与森林质量提升项目进行补助,现将补助资金121.72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环城森林景观带的补助资金包含后期二年的管护资金),详见附表。请严格检查验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

     

    附件:龙门镇2019年度植树造林与森林质量提升补助资金一览表

     

     

     

       龙门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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