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60-0101-2019-83624
- 备注/文号:蓝政〔2019〕64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蓝田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16
蓝田乡2019年夏秋季征兵工作计划
各村(场),乡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圆满完成上级赋予我乡2019年征兵任务,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我乡今年征兵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兵役法》、《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为依据,以提高新兵质量为核心,持续深化新兵征集主体调整改革、征接方式改革和高学历、高素质兵员的征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政策规定的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县政府、县武装部赋予我乡的新兵征集任务。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主体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三、征集年龄
男青年:初中文化程度为18至20周岁,高中文化程度和大学在校生为18至22周岁,大学毕业的可放宽到24周岁。
女青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和毕业生为18至22周岁。
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四、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新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身体条件:按照新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阶段划分
今年征兵工作从现在开始。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现在开始至7月31日为组织准备阶段。乡、村部署征兵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发动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特别是外出青年和“双应”适龄青年应及时通知报名应征),组织工作人员对适龄青年进行目测初检初审。
第二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为县级征兵体检阶段。
第三阶段:8月16日至9月10日为政治文化审查、身体复查、下村走访、定兵阶段。
第四阶段:9月11日至30日为新兵交接、运输和征兵总结阶段。
六、工作要求
各村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以《兵役法》和《福建省征兵工作奖惩规定》为依据,严格执行征兵的法律法规,落实依法征兵、廉洁征兵,确保今年征兵工作的顺利进行。监督电话:23133188
附件:各村初检合格任务数和时间、地点安排表
安溪县蓝田乡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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