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9-0101-2019-88696
- 备注/文号:芦政〔2019〕38号
- 发布机构:芦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1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收回2018年度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的通知》(安财建〔2019〕107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镇重点流域水资源保护,改善水环境质量,经研究决定将2019年第一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补偿专项资金20万元下拨各有关单位(见附表),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规定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做好资料收集归档,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芦田镇下拨2019年第一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补偿专项资金安排表
安溪县芦田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9日
抄送:镇党政班子成员,镇财政所,存档。
附件
芦田镇下拨2019年第一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补偿专项资金安排表
单位 |
实施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安溪山国饮艺生态茶园有限公司 |
垃圾收集转运 |
9 |
石盘村 |
垃圾收集转运 |
3 |
鸿都村 |
垃圾收集转运 |
3 |
镇环卫队 |
垃圾收集转运 |
3 |
第十七中学 |
垃圾收集转运 |
1 |
中心学校 |
垃圾收集转运 |
1 |
合计 |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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