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9-0101-2020-00010
- 备注/文号:芦政〔2020〕20号
- 发布机构:芦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14
芦政〔2020〕20号
芦田镇人民政府关于杨金福、杨金城、杨文良
宅基地边坡治理项目的批复
杨金福、杨金城、杨文良等三人:
你们报来的《关于申请杨金福、杨金城、杨文良宅基地边坡治理项目立项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现场核对,杨金福、杨金城、杨文良宅基地边坡治理项目建设用地符合《芦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符合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们实施“杨金福、杨金城、杨文良宅基地边坡治理项目”。现就项目建设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芦田镇红村村。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512平方米(详见附表),建设内容为农村村民住宅边坡、过道、挡土墙建设。
三、项目总投资:20万元。
四、资金来源:全部由你们自筹。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待条件具备后组织实施。
本批复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计算。
附表:杨金福、杨金城、杨文良宅基地边坡治理项目情况一览表。
(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县芦田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4日
附表:
杨金福、杨金城、杨文良宅基地边坡治理
项目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家庭 |
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
宅基地 |
边坡治理 |
建设 |
其它 |
||||
1 |
杨金福 |
7 |
|
512 |
|
|
|
2 |
杨金城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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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 |
杨文良 |
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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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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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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