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1-0101-2020-00002
- 备注/文号:蓬政〔2020〕8号
- 发布机构:蓬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15
各村居,镇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县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精神,为确保完成县委、县政府关于无偿献血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020年度公民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献血法》和《献血条例》,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努力营适无偿献血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法制氛围,积极动员广大健康适龄公民志愿参加无偿献血。
二、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把献血任务逐一分解到每一个干部、职工身上,认真抓紧抓好。党员、团员、入党积极分子、村两委及其亲属、后备干部、村民小组长、中心户长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对身体条件好、符合献血年龄的群众,应多做思想宣传工作,动员更多的群众自觉加入到无偿献血光荣行动中,确保完成今年度我镇无偿献血任务。镇党委、政府将对超额完成年度献血任务的村给予奖励1000 元,同时下拨工作经费500元/人;超额完成的抵扣下年度任务;对未能完成献血任务的村扣除村级工作经费1000元,并扣取工作经费300元/人,未完成数累计至下年度任务;不推荐参评各级文明村居评选。对任务未完成的单位,年终不评先评优,不推荐参选先进单位。
四、献血年龄: 18-55周岁, 曾参加三次以上献血且未出现献血不良反应者,献血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
五、 献血时间:2020年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 30-5: 30,地点:蓬莱卫生院。
六、参加献血的对象请务必携带公民身份证。
七、鼓励献血者多次献血,献血量提倡由200毫升向300-400毫升转变。
八、报送献血名单时间:各村、各单位必须在2月3日前把参加无偿献血的名单报送卫计办,以便汇总统计。
附件:蓬莱镇2020年度公民无偿献血任务分配表(无偿献血村级按总人口的三百分之一安排任务。)
蓬莱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5日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镇党政班子成员,存档。
蓬莱镇2020年度公民无偿献血任务分配表 |
|||
单位 |
任务数 |
单位 |
任务数 |
蓬溪 |
14 |
新林 |
16 |
鹤前 |
10 |
新坂 |
15 |
蓬新 |
9 |
寮海 |
6 |
彭格 |
9 |
礤内 |
11 |
竹林 |
4 |
鹤厅 |
5 |
中芹 |
1 |
龙溪 |
6 |
鸿福 |
11 |
吾邦 |
2 |
登山 |
20 |
龙居 |
32 |
福山 |
18 |
温泉 |
16 |
美滨 |
15 |
新美 |
13 |
联中 |
14 |
镇政府 |
10 |
联盟 |
19 |
安八中 |
16 |
岭东 |
12 |
梧桐中学 |
14 |
岭南 |
8 |
温泉中学 |
6 |
岭美 |
7 |
县十五小 |
6 |
植洋 |
6 |
中心学校 |
25 |
蓬星 |
5 |
蓬莱医院 |
2 |
上西 |
5 |
派出所 |
3 |
上东 |
7 |
清水岩 |
15 |
上智 |
8 |
合计 |
421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