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QZ09124-0200-2019-83656 主题分类: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机构: 祥华乡人民政府 文      号: 祥政〔2019〕52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6-28
标      题: 祥华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十项工作措施的通知
概      述:   各村,乡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5月28日全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祥华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十项工作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0 08:16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5月28日全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坚决遏制亡人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根据县道安领导小组《关于对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二十项工作措施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安道安领导小组〔2019〕1号)文件要求,现将其中涉及我乡二十项工作措施进行分解,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收集整理相应的内业资料,以备检查。

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请于每月28日前报送乡道安办,联系人:李文添,电话:1598030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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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祥华乡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8日

 

 

 

 

 

 

 

 

 

 

 

 

 

 

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十项工作措施

 

为贯彻落实5月28日全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坚决遏制亡人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

(一)各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经费。各每年投入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经费不得低于当年度公路养护总经费的10%。

(二)720日前,各要对辖区农村道路交叉口和沟渠、池塘等临水临崖路段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制定隐患整治计划,并建立“一处一档”滚动电子台账;9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农村道路交叉口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建设(即有减速坎、警示牌、路中隔离、监控和路灯照明)和临水临崖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工程。

(三)我乡新建、改建、扩建道路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7月底前,要全面排查并制定辖区县道、乡道重要路口、交通复杂或事故多发路段视频监控、电子警察、警示等交通安全设施三年增设计划,对已建有视频监控但未配套电子警察的路口,要逐一制定并落实三年完善计划。

二、交通安全意识提升工程

(四)7月底前,各要建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乡财政所要落实奖励经费保障,并对外公布举报热线和途径,在全社会营造浓厚交通整治氛围。

(五)8月底前,我乡社会综合治理部门要与辖区餐饮娱乐场所签订协议,明确经营者要承担劝阻消费者不要酒后驾驶的义务;各要组织村两委集中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签订遵守交通安全承诺书。并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也可通过老人协会,开展针对老年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

(六)12月底前,各要组织开展一项以奖促管活动,通过开展“文明好司机”评选、争创“全年无违法车主”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激励和推动交通文明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三、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工程

(七)720日前,我乡道安办应牵头乡派出所和安全生产办公室对辖区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教育管理职责。

(八)720日前,乡派出所要制定营运驾驶员文明素质提升方案,推动企业建立科学的驾驶员管理考核制度,提升营运驾驶员的职业操守和应急处置能力。7月底前,要对今年来有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记录或发生过交通事故,存在交通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的驾驶人集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培训。

(九)乡派出所、安全生产办公室要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率高、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客货运企业,实施联合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定期在当地通报批评。

四、学生交通安全提升工程

(十)7月底前,我乡各中小学要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动,落实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签订一份交通安全承诺书、学生和家长共答一份问卷三项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和家长自觉守法、安全出行。

(十一)7月底前,我乡各中小学应对沿线校园按照“一校一策”制定交通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加强对校车驾驶员及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联合我乡派出所,组织开展校园周边学生寄存摩托车、电动车场所的排查治理行动对查处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或驾驶超标电动车,要一律扣车并通知其家长,责成家长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并经学生所在学校教育后再按规定予以处理。

(十二)9月底前,我乡驻村领导、干部要组织村两委成员进村入户,开展一次辖区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隐患大排查,对存在超员乘载、无证驾驶、使用无牌、报废车辆或超标电动车等具有交通安全隐患的学生及家长,要书面告知并督促整改。

五、路面交通秩序净化工程

(十三)我乡派出所要调整勤务安排,强化节假日、双休日和夜间的路面秩序管控,严查酒驾醉驾、超速超载、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自7月份起,我乡派出所要组织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摩托车、电动车、渣土车和农用车等重点车型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摩托车、电动车超员、不戴安全头盔、不按道行驶、非法上路、大货车违法变更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十四)即日起,对查获的以下道路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法律规定从严处理:

1.对醉驾嫌疑人,除法定情形外,公安机关一律予以刑拘,并提请检察院、法院“从快、从重”予以快诉、快判。

2.对二次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一律予以拘留;对驾驶无牌、报废机动车、超标电动车和低速电动车(老年人代步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扣车;对加装遮阳伞的摩托车(电动车)一律予以拆除;

(十五)即日起,我乡交通安全示范劝导站全面启动双休日、节假日勤务,每天三个高峰期安排劝导员上岗维护交通秩序、劝导交通违法;7月底前,我乡财政所按照“乡级政府承担、财政予以补助”精神,落实劝导员工资经费保障。

六、综合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工程

(十六)我乡政府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分片督导”机制(具体分片督导方案见附件),定期对各道安三年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必要时调整完善道安领导机构,严格按照“乡级3”最低标准,配齐道安办专职工作人员。我乡道安办要成立综合督导组,不定期对各道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形成督查通报,对存在问题的村居要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反馈。

(十七)自7月份起,确定祥地村祥华村小道村福洋村4各村,渣土车和学生分别为交通安全综治责任督导的重点村居和重点行业领域,实施挂牌督办,督办期为一年。今后,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道路交通事故或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员总数超过5人且同比上升幅度超过20%的,一律列为我乡交通安全综治责任督导的重点地区。

(十八)被挂牌督办的重点村居和重点行业领域负责人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每月至少要听取一次交通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难点问题,督促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挂牌督办期间,被挂牌督办的重点村居要根据去年辖区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按照每死亡1人增加1处任务的标准,开展道路隐患整治或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作;要按照每个不少于1个的标准,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劝导站建设。

(十九)被挂牌督办的村居督办期间再次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我乡主要领导将约谈村居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对道安工作措施不落实、整治成效不明显,交通亡人事故同比未下降的,督办期满后一律不予摘牌;对督办期满后未能摘牌,或已被约谈一次后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再次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我乡主要领导将报请县相关领导对村居的上级补助经费停止拨付

(二十)即日起,我乡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未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乡安办将联合道安办,严格按照隐患逾期未完成整改对相关施工单位进行专项督办或约谈;凡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或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道路交通事故,我乡道安办将视情况报请县安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深度调查,对施工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附件:领导分片督导方案

 

 

 

 

 

 

 

 

 

 

领导分片督导方案

 

领导

督导区域

吴宝生计生副书记

祥地村、福洋村、东坑村、小道村、河图村、

福新村、和春村

李超锋党委副书记

祥华村、珍山村、崎坑村、后洋村、白坂村、

白玉村、白荇村

陈尧鑫副乡长

新寨村、旧寨村、美仑村、美西村、郑坑村、

石狮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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