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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QZ09061-0101-2021-00012 主题分类: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机构: 祥华乡人民政府 文      号: 祥政〔2021〕26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7-21
标      题: 祥华乡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工贸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
概      述:   ?   各村,乡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化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泉应急〔2021〕52号)和《安溪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化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
祥华乡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工贸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2 09:58

 

村,乡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化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泉应急〔2021〕52号)安溪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化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应急〔2021〕31)精神,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工贸电力行业含商贸、电力,下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效,进一步明确全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2022年的工作任务、主要措施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强化《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在工贸电力行业的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要任务与时间安排

()督促各类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为重点,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的一体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持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

20项要点的检查表详见《安溪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督导的通知(安应急〔2021〕2号),其中规模以上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力争在2021年底前完成,其它企业2022年底前完成。

()各乡乡直各有关单位要坚持进度服从整治效果、整治质量,倒计时合理安排本村本部门2022年5月20日前全面消除20项违法行为、2021年底前完成规模以上工贸电力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的工作进度,乡安办将适时组织对各村各有关部门相关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切实做好迎接各级考核验收。

二、完善职责分工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乡直各有关单位要督促各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章、标准和文件,总结2020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全面强化自查自纠。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牵头组织技术管理人员和专家认真研究,根据本通知精神、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详见《安溪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冶金等行业重点领域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和《安溪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应急〔2020〕28号),结合企业实际,完善本企业专项整治检查表,确保检查清单化、全覆盖、不遗漏。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期间企业每月要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其中主要负责人至少每季度亲自带队一次。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保证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二)强化分级分类监管。乡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我县规定的分级监管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直接监管。充分发挥乡直各有关单位贸电力行业企业日常监管中的作用,避免出现多层级重复执法和监管缺位。在2021年底前完善规模以上企业分级监管台账,2022年底前健全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台账。

(三)强化部门沟通协作。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及监管清单,强化部门沟通与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三、强化主要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乡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去年大排查大整治经验做法,深入查找与分析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安全管理的漏洞与问题,切实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推进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把目标任务进一步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要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所有工贸企业,定期分析研究处理整治过程中的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矛盾,严厉打击企业只顾生产不管安全、带病生产、超能力组织生产等行为。要在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上狠下功夫,坚决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对事故多发、风险叠加的辖区、行业和企业实施“开小灶”整治,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三年整治行动目标任务。

()夯实基础完善管理体系。乡直各有关单位要督促各类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以安全标准化为重点,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有机融合的科学化、系统化、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主建设和实际运行,严禁搞形式、走过场和弄虚作假行为,切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的规范化、标准化。要广泛宣传发动,并通过举办各种培训提升企业创建标准化和落实主体责任的能力;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扩大典型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营造安全标准化自主创建浓厚氛围;要严格标准化评审程序和要求,对未实际运行标准化系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要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纳入监督执法内容,强化分类指导推动。2021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电力行业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并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2022年底前,所有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原则上都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

()强化沟通注重材料报送。乡直各有关单位要将本通知与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贸企业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机结合,统筹推进。要细化各阶段重点任务及主要工作措施,持续跟踪执法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及时梳理整治过程中有特色、可借鉴、可推广的做法和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矛盾,定期统计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精准执法严格依法处罚。要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2021〕23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闽应急〔2021〕36号)和《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泉应急〔2021〕41号)精神,全面加强工贸电力行业执法工作。乡直各有关单位要紧盯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重点执法事项,从严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以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代替处罚,涉及20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一律通过系统上报;要加强工贸行业执法典型案例报送工作,聚焦4个专项和20项重点执法事项选取案例进行上报;要严格贯彻《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力度,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应急〔2019〕54号),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坚决纠正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等现象。

()强化督导严肃追责问责。乡直各有关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对工贸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指导本辖区相关企业认真开展三年行动,及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乡安办将不定期对工贸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抽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及时报请党委、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被动应付、落实不到位的、进展缓慢的,及时报请党委、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的,一旦发生事故,一律报请党委、政府从严倒查、从严追责。

 

联系人:谢灿荣,联系电话:0595-23148188

 

 

                           祥华乡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县祥华乡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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