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注/文号:长政〔2019〕13号
- 发布机构:长坑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14
长政〔2019〕13号
长坑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坑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长坑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长坑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4日
长坑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住建局等七部门关于〈安溪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吸取福州“2·16”房屋坍塌事故教训,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以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动员部署、摸底排查、处置整治、建立长效”四个步骤,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农房建设管理确保质量安全体制机制,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019年5月底前,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彻底摸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同步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
——2020年2月底前,基本消除重点区域房屋安全隐患。
——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推动集中连片旧屋区改造,疏堵结合,全面消除我乡房屋安全隐患,改善乡村面貌。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3月15日前完成)
各村要根据省、市、县、乡工作部署会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本次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开展动员部署,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发动,定期公布排查整治情况,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强大舆论声势,提高群众建房和使用安全意识。
(二)摸底排查(5月31日前完成)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乡村排查,对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
1.排查重点。坚持七个重点“不放过”: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危房;
(2)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特别是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的自建房,要作为本次排查整治的重点之重。
2.排查方法。乡、村干部进村入户,以公安机关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为基础,对辖区内危房进行全面摸排(标准地址尚未覆盖二维码门牌的房屋,也要列入排查对象),查清辖区内危房的数量,危房的状况。
对于无法确定的危房,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鉴定。按照泉州市住建局制定统一的自(排)查表格和《房屋安全隐患自(排)查手册》,明确排查标准,开展排查工作。
3.排查步骤
(1)自查自纠。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3月31日前,村委会要组织业主对照排查标准进行自查,填报相关信息,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和自查表报告乡村镇办。
(2)各村排查。排查与业主自查自纠工作同步开展,各村要逐栋对房屋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3)组织抽查。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实地进行指导、组织抽查,并利用卫片航拍技术,将重点区域排查结果在卫片编号标记,实行比对抽查核查。
(4)立卡建档。排查房屋要全面建立“一栋一档”纸质档案。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全部录入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隐患排查、跟踪处置全过程留痕,实现对整治专项行动的信息化闭环管理。
(5)典型分析。各村要同步整治、化解辖区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分析总结整治中的典型案例,结合属地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房屋安全处置整治办法。
(6)结果报送。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排查结果应以村为单位形成排查报告和台账,经村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5月底前报乡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处置整治(2020年2月29日前完成)
1.按照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坚持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各村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抓紧彻底整治。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屋,责令限期拆除,排除隐患。联系不上业主和使用人的,要立即采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等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各村要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已确认为危房的房屋,各村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迅速引导疏散撤离,属于出租房屋居住人的,各村要协调好房屋业主与承租人双方矛盾,确保承租人顺利过渡搬迁。对家庭困难经鉴定为危房的住户,各村要妥善安排居住人员的临时居住问题。引导居民投靠亲友或安排临时居住点供住户使用。
3.对业主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依法强制执行,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措施。各村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属于出租房屋居住人的,要妥善处理居住人员的居住问题。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查处。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对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乡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各点领导为副组长,乡村镇办、派出所、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安监办、市场管理所、执法队等部门负责人、各点点长、各村委会主任等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乡村镇办,人员从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负责抓好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乡专项行动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共同做好指导督促工作。乡村镇办要牵头组织做好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和房屋租赁管理;派出所、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安监办、市场管理所、执法队等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配合。各村主干要做好动员部署、检查落实,亲自进村入户了解情况,亲自组织推动拆除并严查责任,对影响恶劣的要较真碰硬,形成震慑,同时结合“两违”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统筹推进专项行动。
(二)强化督促检查。专项行动实行包片负责制,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进展缓慢的村将给予通报、限期整改,对重点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逐一销号清零。
(三)严明纪律要求。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奋勇担当,以铁的纪律抓好工作落实,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不得以罚代批。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铲除排查发现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四)坚持统筹推进。各村要结合“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两违”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工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统筹推进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解决行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重大矛盾
(五)落实长效管理。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规划设计引导、建材管控等制度,加强源头防范。深化农房建设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多规”衔接,保障村民建房用地及用地指标要求,强化规划管控,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审批程序。
各村每月31日前将本月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报送乡村镇办。
附件:
1.安溪县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底部框架-上部
砖混结构)
2.安溪县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钢结构)
3.安溪县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框架结构)
4.安溪县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砖混结构)
5.安溪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6.全省房屋可靠性鉴定检测机构名单
7.安溪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汇总表
8、长坑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1:
安溪县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
(底部框架-上部砖混结构)
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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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点 |
乡(镇) 社区(村) 路(街巷)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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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时间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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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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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数 |
共 层,地下 层、地上 层 |
建筑面积 |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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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类型 |
□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 □桩基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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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情况 |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 □无施工草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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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情况 |
□建成后未经改造 □建成后曾改造,改造时间: ,改造内容:□加层 □扩建 □拆改主体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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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经营性(包括餐馆、旅馆、教育培训、商业等) □自住 □租赁 □生产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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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情况 |
1.重大危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危险 □1.1房屋出现明显倾斜且墙体出现斜裂缝 □1.2上部砖混结构墙体出现斜裂缝,裂缝宽度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1.3墙体出现缝宽大于1.0mm的竖向裂缝,且缝长超过层高1/2(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层高1/3(多条裂缝时) □1.4框架柱出现竖向受力裂缝,保护层剥落,钢筋外露 □1.5框架柱一侧出现水平裂缝,另一侧混凝土压碎 □1.6主梁跨中出现下宽上窄的竖向裂缝且裂缝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或宽度大于1.0mm □1.7主梁端出现斜裂缝 2.危险:加层、扩建、拆改主体结构等但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或存在以下三种及以上情形,或同种情形有三个构件(处)及以上的为危险 □2.1墙体出现斜裂缝,但裂缝宽度未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未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2.2墙体出现缝宽大于1.0mm的竖向裂缝,但缝长未超过层高1/2(仅单条裂缝时)或未超过层高1/3(多条裂缝时) £2.3纵横墙连接处出现竖向通缝 □2.4支承梁或屋架处墙体或砖柱下方出现多条竖向裂缝,或裂缝宽度已超过1.0mm □2.5墙体出现缝长超过1/2墙长的水平裂缝 □2.6墙体(柱)明显变形或错位或变截面处出现裂缝 □2.7地基产生滑移,地面平行于边坡的缝隙量大于10mm □2.8砌体风化达断面尺寸15%以上 □2.9柱、梁、板因钢筋锈蚀造成胀裂且缝宽大于1.0mm □2.10阳台或雨棚等悬挑构件明显下挠,悬挑构件根部开裂或相连的墙体出现宽度大于0.5mm的通长裂缝 □2.11主梁跨中出现下宽上窄的竖向裂缝 3.暂无危险:不属于重大危险或危险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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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重大危险:应立即采取撤离人员,并拆除建筑物或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后分类处置 □危险:应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分类处置 □暂无危险:可继续正常使用,但应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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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注:在“□”中打“√”或打“×”,打“√”表示存在此种情形,打“×”表示不存在此种情形。本表的尺寸如宽度、厚度、长度等可用一般测量工具如钢卷尺、钢板尺等进行测量。
附件2:
安溪县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
(钢结构)
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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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点 |
乡(镇) 社区(村) 路(街巷)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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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时间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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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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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数 |
共 层,地下 层、地上 层 |
建筑面积 |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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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类型 |
□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 □桩基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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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情况 |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 □无施工草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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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情况 |
□建成后未经改造 □建成后曾改造,改造时间: ,改造内容:□加层 □扩建 □拆改主体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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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经营性(包括餐馆、旅馆、教育培训、商业等) □自住 □租赁 □生产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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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情况 |
1.重大危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危险 □1.1柱梁连接节点或柱脚节点出现焊缝撕裂、螺栓松动、变形等严重损坏 □1.2钢柱明显变形且柱间无支撑 □1.3无下弦拉杆的人字屋架,屋架明显侧倾且屋架间无支撑 2.危险:加层、扩建、拆改主体结构等但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或存在以下三种及以上情形的或同种情形存在三个构件(处)及以上的 □2.1地基产生滑移,地面平行于边坡的缝隙量大于10mm □2.2构件或连接件有裂缝或锐角缺口 □2.3受力构件因锈蚀导致截面损失量大于原截面的10%,或屋架锈蚀杆件数量占杆件总量的10%以上 □2.4梁、板等水平构件明显下挠 □2.5梁明显侧弯 □2.6柱明显变形 □2.7屋架明显下挠 □2.8屋架支撑系统松动失稳,已导致屋架倾斜 □2.9悬挑结构(雨棚等)斜拉杆明显变形,或明显裂纹,或严重锈蚀 □2.10屋架支撑系统缺失,或已出现变形 3.暂无危险:不属于重大危险或危险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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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重大危险:应立即采取撤离人员,并拆除建筑物或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后分类处置 □危险:应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分类处置 □暂无危险:可继续正常使用,但应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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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注:在“□”中打“√”或打“×”,打“√”表示存在此种情形,打“×”表示不存在此种情形。本表的尺寸如宽度、厚度、长度等可用一般测量工具如钢卷尺、钢板尺等进行测量。
附件3:
安溪县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
(框架结构)
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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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点 |
乡(镇) 社区(村) 路(街巷)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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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时间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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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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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数 |
共 层,地下 层、地上 层 |
建筑面积 |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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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类型 |
□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 □桩基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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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情况 |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 □无施工草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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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情况 |
□建成后未经改造 □建成后曾改造,改造时间: ,改造内容:□加层 □扩建 □拆改主体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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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经营性(包括餐馆、旅馆、教育培训、商业等) □自住 □租赁 □生产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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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情况 |
1.重大危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危险 □1.1房屋出现明显倾斜且墙体出现斜裂缝 □1.2框架柱出现竖向受力裂缝且保护层剥落,钢筋外露 □1.3框架柱一侧出现水平裂缝,对侧混凝土压碎 □1.4主梁跨中出现下宽上窄的竖向裂缝且裂缝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或宽度大于1.0mm □1.5主梁端出现斜裂缝 2. 危险:加层、扩建、拆改主体结构等但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或存在以下三种及以上情形的或同种情形存在三个构件(处)及以上的 □2.1地基产生滑移,地面平行于边坡的缝隙量大于10mm □2.2墙体出现斜裂缝且裂缝宽度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2.3柱、梁因钢筋锈蚀造成胀裂且缝宽大于1.0mm □2.4阳台或雨篷等悬挑构件明显下挠,悬挑构件根部开裂或相连的墙体出现宽度大于0.5mm的通长裂缝 □2.5主梁跨中出现下宽上窄的竖向裂缝 □2.6人字屋架无下弦拉杆,或屋架明显侧倾且屋架间无支撑 □2.7钢屋架节点焊缝、螺栓或铆接有拉开、变形、滑移、松动、剪坏等严重损坏 3.暂无危险:不属于重大危险或危险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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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重大危险:应立即采取撤离人员,并拆除建筑物或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后分类处置 □危险:应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分类处置 □暂无危险:可继续正常使用,但应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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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注:在“□”中打“√”或打“×”,打“√”表示存在此种情形,打“×”表示不存在此种情形。本表的尺寸如宽度、厚度、长度等可用一般测量工具如钢卷尺、钢板尺等进行测量。
附件4:
安溪县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
(砖混结构)
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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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点 |
乡(镇) 社区(村) 路(街巷)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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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时间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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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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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数 |
共 层,地下 层、地上 层 |
建筑面积 |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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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类型 |
□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 □桩基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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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情况 |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 □无施工草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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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情况 |
□建成后未经改造 □建成后曾改造,改造时间: ,改造内容:□加层 □扩建 □拆改主体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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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经营性(包括餐馆、旅馆、教育培训、商业等) □自住 □租赁 □生产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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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情况 |
1.重大危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危险 □1.1房屋出现明显倾斜且墙体出现斜裂缝 □1.2墙体出现斜裂缝,且裂缝宽度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1.3墙体出现缝宽大于1.0mm的竖向裂缝,且缝长超过层高1/2(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层高1/3(多条裂缝时) 2.危险:加层、扩建、拆改主体结构等但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或存在以下三种及以上情形,或同种情形有三个构件(处)及以上的为危险 □2.1墙体出现斜裂缝,但裂缝宽度未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未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2.2墙体出现缝宽大于1.0mm的竖向裂缝,但缝长未超过层高1/2(仅单条裂缝时)或未超过层高1/3(多条裂缝时) □2.3纵横墙连接处出现竖向通缝 □2.4支承梁或屋架处墙体或砖柱下方出现多条竖向裂缝,或裂缝宽度已超过1.0mm □2.5墙体出现缝长超过1/2墙长的水平裂缝 □2.6墙体(柱)明显变形或错位或变截面处出现裂缝 □2.7地基产生滑移,地面平行于边坡的缝隙量大于10mm □2.8砌体风化达断面尺寸15%以上 □2.9人字屋架无下弦拉杆,或屋架明显侧倾且屋架间无支撑 □2.10钢屋架节点焊缝、螺栓或铆接有拉开、变形、滑移、松动、剪坏等严重损坏 3.暂无危险:不属于重大危险或危险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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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重大危险:应立即撤离人员,并拆除建筑物或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后分类处置 □危险:应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分类处置 □暂无危险:可继续正常使用,但应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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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注:在“□”中打“√”或打“×”,打“√”表示存在此种情形,打“×”表示不存在此种情形。本表的尺寸如宽度、厚度、长度等可用一般测量工具如钢卷尺、钢板尺等进行测量。
附件5
安溪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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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公章): 乡(镇)主要领导(签字): 分管领导: 经办人员: 村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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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 |
排查数量(栋) |
排查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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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房屋数量(栋) |
危险房屋居住人数(人) |
危险房屋整改(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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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无隐患 |
一般安全隐患 |
重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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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已整改完成 |
未整改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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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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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具体情况可另附说明
附件6:
全省房屋可靠性鉴定检测机构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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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联系人 |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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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厦门欣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高卫国 |
厦门市同安区西福路30号厂房B栋一层及二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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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建上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林金宗 |
厦门市同安区美人山中路286号一层 |
|
3 |
福州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吴武炫 |
福州市台江区西洋路1号 |
|
4 |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厦门宏业有限公司 |
林剑榕 |
厦门火炬高新区创业园伟业楼N201-N204室 |
|
5 |
福建荔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翁向阳 |
莆田市荔城区拱辰办畅林村城涵西大道359号 |
|
6 |
健研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
邱发强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号十楼、十一楼 |
|
7 |
福州鑫隆达土木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胡志伟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区金榕南路1号 |
|
8 |
福建九鼎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赖建财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义序机电园艾默生路10号2号楼1-4层 |
|
9 |
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肖烽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东园村66号(东园综合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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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陈华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8号创业大厦附属楼3楼304-A107 |
|
11 |
泉州市建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曾振疆 |
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下宫村新槐413号 |
|
12 |
福建博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周建河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赤星工业区2号楼 |
|
13 |
福建华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林立辉 |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浔美工业区泉州丰泽华山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工业楼第1、2楼 |
附件7:
安溪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人汇总表
乡(镇)
村(居)委会 |
责任片区 |
责任领导 |
责任干部 |
责任村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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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前报送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8:
长坑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叶展峰 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肖铭煌 人大主席
陈顺波 计生专职副书记
林文锋 副乡长
成 员:周振基 村镇办主任、衡西点点长
陈亚胜 派出所所长
黄春泉 国土所所长
陈海伟 长珊点点长
李镇江 安监办主任、华山点点长
林敏灵 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志忠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林晓文 执法队队长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乡村镇办,办公室主任由周振基同志兼任,成员:何生发、许上滨、王水添、陈伟强,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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