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QZ09005-1300-2017-9403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      号: 安政办〔2017〕303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17-12-11
标      题: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概      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安溪县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   安溪县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8 15:45来源: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安溪县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    

 

 

安溪县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城乡居民保工作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确保完成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保”)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及安排

1.缴费任务

各乡镇应高度重视2018年参(续)保缴费工作,严格落实县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力度,引导未参保居民积极参保,引导已参保未续缴居民继续参保缴费,鼓励有条件的参保居民提高缴费档次,确保3月31日前完成缴费率95%以上的工作目标。

 2.缴费时间

2018年我县城乡居民保集中缴费分两个时间段进行。

第一时间段:与城乡居民医保(原新农合)缴费同时进行;

第二时间段:1-3月,缴费攻坚月。       

各乡镇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采取应对措施,分类组织实施。对于大多数居民不能自觉凭卡到网点续交保费的乡镇,应选择与城乡居民医保(原新农合)缴费同时间段进行;对于第一时间段集中缴费未缴对象,要在第二时间段集中予以收取,对于外出务工人员抓住春节期间返乡有力时机,进村入户,广泛动员,确保3月31日前完成缴费率95%以上的工作目标

3.养老金发放

各乡镇要加强对待遇领取人员的信息审核和生存状况认定,每年对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县人社局要按时足额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做到应发尽发。

二、保障措施

1.要加强领导。成立以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城乡居民保保费收缴领导小组,把续缴工作当成当前一项中心工作,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镇村干部协同抓,将任务层层分解,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各乡镇要确保新农保办有专职人员在岗在位

2.要宣传发动。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通过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微信平台、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以有参保缴费记录的对象为宣传重点,大力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定,宣传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策,让群众掌握政策、理解政策、拥护政策,把宣传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做到家喻户晓,努力营造氛围,充分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积极性。

3.要精心组织。各乡镇要早谋划、早布置,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精心制定保费收缴方案,推进工作落实。同时,要加强乡镇城乡居民保办窗口建设,认真做好参保登记、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丧葬补助金申领、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努力打造群众满意、优质高效的服务窗口。

4.要严肃纪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是高压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否则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5.要奖惩分明。县人社局要深入乡镇加强业务指导,及时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届时县政府将组织由县效能办、人社局、财政局人员组成的督查小组,定时不定时深入乡镇、村居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后进的乡镇,给予通报。对在3月31日前完成缴费率95%以上的乡镇,给予村居干部工作补助,前六名(按完成时间排名)的乡镇标准为完成1个缴费任务补助1.2元,后六名的乡镇标准为完成1个缴费任务补助0.6元,其他按时完成任务的乡镇标准为完成1个缴费任务补助0.8元;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乡镇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扣除县政府对乡镇年终绩效考评的分数。


附件:安溪县2018年城乡居民保参保缴费任务分解表


附件:
安溪县2018年城乡居民保参保缴费任务分解表


乡(镇) 缴费任务数(人)
凤城镇 11097
城厢镇 31297
参内乡 12657
魁斗镇 11833
蓬莱镇 31907
金谷镇 19809
湖头镇 31278
白濑乡 4862
湖上乡 11817
剑斗镇 21712
感德镇 29188
桃舟乡 5879
福田乡 3195
长坑乡 42206
蓝田乡 11330
祥华乡 15602
西坪镇 24364
大坪乡 7888
尚卿乡 16758
芦田镇 7360
龙涓乡 31600
虎邱镇 22802
官桥镇 34676
龙门镇 29460
同美农场 634


 

 

 

 

 

 

 

 

 

 

 

 

 

 

 

 

 

 

 

 

 

 

 

 

 

 

 

 

 

 

县直有关单位:宣传部、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卫计局、残联,县信用联社。

抄送:福建省城乡居民保办,泉州市城乡居民保办,县委办、县人大办、

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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